第三十章 长青啊,我又遇到点小麻烦!(2 / 4)
第二天一早就退房了,可店里的老板却死了。
长安县衙接到报案之后欧,立刻快马追捕三位商客。也确定的其中一人的匕首上面沾染了未干的鲜血。
于是,长安县衙就把这三人给抓捕归案。不知道为什么,江夏郡王李道宗,请求将这三人斩首。
老李登记之后,四年的时间,大赦天下两次,对死刑的判断更是慎重又慎重。
但凡需要处死的犯人,都需要得到老李的批复,不然任何人都不能执行死刑。
所以,老李决定让大理寺复查,这一查,居然发现了这很有可能是冤案,但李道宗不断施压,裴俊只能一拖再拖。
“有凶器,有血迹,看似证据确凿,人赃并获,但是,疑点很多啊。首先,卷宗里连杀人动机都没写,这就有点屈打成招的嫌疑了。”
“第一,供词里面,没有说杀人动机,没有说作案时间。”
“第二,作案的条件是有的,可杀完人为什么不急着赶路,要被人捉回来呢?”
“第三,没有任何仇恨,无缘无故的,就算是杀人了,为什么不把匕首给擦一下,等着别人人赃俱获吗?”
裴俊虽然心里有所准备,秦长青会看到案件的漏洞,可没想到说的这么详细。
任何一个凶手,在杀完人之后,首先要处理的就是血迹和作案工具,谁会没事把带血的凶器放在身上?
“但事情一直被压着,没有任何进展,我要是把案犯无罪释放了,那李道宗绝对会咬着不放,反而会害了被冤枉的嫌疑人。”
“简单啊!”
“简单?”裴俊的眼睛一亮,“那你说说看。”
“抓住真凶,然后让陛下去编排李道宗,你奉旨查案是皇命,也是责任和义务,李道宗敢哔哔,你就给程咬金灌点儿酒,啥仇都给你报了。”
“你说的对是对。可问题是这件事已经压了半年多了,一点线索都没有,无从下手。”裴俊叹了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