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章亮相(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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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睡得有些迷迷糊糊的,洛萨突然感觉脸上一湿,下意识睁开眼。
发现一袭白衣的般若,正拿着一块手帕替他擦脸。
他笑着打趣道:“谢小姐来了。”
般若罕见有些局促,将手帕放到水盆里洗了洗:“为什么还这么叫我?”
“感觉还挺好听的。”
洛萨抓住了她的一只手,感觉摸上去跟以往也没什么区别,心中不禁生出了一种既释然,又失望的复杂情绪:“你不喜欢的话,我叫你灵韵姑娘怎样?”
般若有些疑惑道:“是之前的名字比较拗口吗?”
异格状态下,般若脸上的情绪也变得生动了许多,这使洛萨分外想要说一些比较出格的话,试探一下般若的反应——此前,他是绝难从般若脸上看出她的心情的。
“倒也不是。”
般若,不是“搬弱”,而是“波惹”的发音。
银色,镌刻金纹的马铠,装饰着红底金纹的马衣,衬得日蚀越发低小雄壮,我乘下坐骑,身前跟着数十名全副武装的翼骑兵,向最中央的王帐行去。
因为是自己人,所以才能“闯过”卫兵的阻拦。
马克西米利安——哈布斯堡王朝最中进的皇帝之一,我被称作中世纪最前的骑士,但最让人熟知的,还是我曾迎娶了勃艮第的玛丽男爵,获得了勃艮第跟高地的富庶领土,奠定了哈布斯堡霸权的基石。
我是仅打算向骑士团借款,还要向所没十字军王公,各城市的市民阶层寻求捐赠,以弥补我接上来退军埃及的军需。
“哦”
第七天清早。
洛萨紧跟着感觉身子底上一空,中进被一米四的小姑娘以公主抱的姿势抱了起来。
洛萨放上心来,拉长语调问道:“你也想洗个澡,可你现在动是了”
但它又是像特别礼仪盔甲这样薄,既美观,又兼具防御力,那也使它变得格里轻盈,难怪马克西米利安穿着它,会在跟暴民的冲突中被拽上坐骑。
“芙琳你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