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群情(1 / 3)
马汉山把手搭在枪套上…一只挂腰带上的皮腰包,他刚刚把枪套的扣子打开要拔枪的时候,人群中忽然有人哈哈大笑。
那家伙笑的十分的张扬嚣张,从声线上听得出,大笑的人年纪不大,马汉山觉得他就二十来岁的样子。
“哈哈,果然是一群外斗外行,内斗在行的垃圾废物,有本事去和胡狗打啊,那么多人围着自己人算什么,果然是浪费粮食的酸丁腐儒……。”那嚣张得不成的家伙大骂。
“尔何人,逞口舌之快算什么能耐,有本事你与吾等比比策论,看看谁才是垃圾废物,谁才是蛀米虫。”群生中有人回怼。
“逞口舌之能的是你们这群不知所谓的酸丁,比策论?你们的策论若是可行,大颂朝就不用割地求和了,大颂朝现在不需要你们这些只懂纸上谈兵的废物,要的是纵横疆场令敌闻风丧胆的战将。”那家伙回骂,一点面子都不给,依然左一句垃圾,右一句废物。
所谓的才子墨客嘛,总是心比天高的,那能忍受被人一再辱骂。况且,自大颂建国以来,文人一向高人一等,人人见了都要恭恭敬敬的,哪怕受了一再被骂,,于是有人忍不住受不了了,呛的一声拔出配剑,大喝竖子无礼,某与你拼了。
没错,有文人受不了拔剑了。
古代的文人是很奇葩的,他们一边崇尚什么吟诗作对,下棋抚琴风雅斯文,把武人视为下等粗卑的人,视兵刃为凶器,视杀人为有违天道之事。但他们却又十分喜欢佩剑,把剑称为武器中的君子,真是有点自相矛盾不知所为,难道剑不是兵器?
纶巾、襽衫、折扇、宝剑,这是这个时代那些自命风流的文人们的标配,特别是外出游览的时候,扇子有时候可以不带,但腰间长剑必配。
他们讨厌武技,却又喜欢侠客,以为系了一柄剑就有豪情了。
写剑和剑客的诗词多不胜数,文人墨客们最喜欢的,当然是前朝诗圣的:《侠客行》了,……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事实上,本朝辛大将军也有好词,……唤起一天明月,照我满怀冰雪,浩荡百川流。鲸饮未吞海,剑气已横秋……。但因为本朝很多文人都满嘴的道德文章,主张和为贵,于是,便把辛大将军这首豪气万丈的词无视了。
真是虚伪啊,他们的心里有一个侠客梦,但面对侵略者的时候却不敢拔剑。
人群一阵骚动,然后传来叮叮当当的金铁交鸣之声…打起来了,显然,那个嚣张骂人的家伙,也是带着武器的。
不过,从碰撞声可听出,那些文人酸丁们是无招无式的乱打一气。
正因为如此才可怕,正所谓乱拳打死老师傅,那些文人们不会武功,凭的只是怒气挥剑乱砍,如果人少不足虑,但现场那么多人,乱起来的话就可怕了。
“璞玉兄快跑……。”在马汉山猜测那个为他解围反而被围的家伙是谁的时候,忽然有人大叫。
璞玉?大概是表字吧,这表字倒也不错,是叫那嚣张的家伙吗?
来这个世界一年多了,马汉山也基本明白这个世界的人名字是很严肃的,平时一般只叫表字。当然,很多人连名字都没的,多是什么阿猫阿猎,陈五黄六之类称之。
璞玉是谁呢?
他当然不可能认识的,除了瓦缸寨的人,他认识的人十只手指数得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