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章王爱红二诉离婚案一审(1 / 2)
转眼到了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五日。
小张一早上起来,先到办公室收拾了一下卷宗,就赶到临海县法院准备为王爱红第二次起诉张大勇离婚案件的一审开庭。
“李律师,我那堂哥张老二家的大女儿张苏侠找到那个华子军。当时华子军和华子农兄弟俩都在现场。华子军喜欢拍照玩,当时正巧他口袋里带了一个小型照相机。当时他还拍了两张照片,让我带回来给你看一看。”张春说着就从衣袋里掏出了用手绢小心包裹起来的两张照片。
阿蛮倒了一杯水,放到张春面前的桌子上。他打开包着照片的手绢,小心的取出了那两张照片。
其中一张照片能够显示地上躺着一个人。这个人满头满脸都是血。在这个人的头部左侧地上,有一把明晃晃的大砍刀躺在那里。另一张照片是个远景照片,除了显示第一张照片的内容之外,还显示周围围着的一圈群众。
照片的清晰度很好,阿蛮看了以后吃了一惊:“这么好的证据为什么不向公安机关和一审法院提供呢?真是太可惜了。”
“一审律师根本就没关心这些细节,他也没有和我们商量过任何事,只是见了一次江南,看了看材料,到庭上做了例行公事式的辩护。等于什么工作都没做,所以我就很生气。”坐在阿蛮办公桌对面的张春喝了一口水,说话的语气中仍然充满了愤怒和不满。
“也不能这样评价一审律师。该做的工作人家也做了,只是没有我们做的细一些罢了。从道理上讲,人家律师在你这个案子当中也没有过错。再说了,很多细节问题,你们很可能也没有向人家说嘛。”阿蛮解释道。
“唉,他不问我们,我们也没法说呀,我们也不知道他需要什么东西呀。怎么说呢,我到现在都后悔当时没找你呀,表弟。”张春长长的叹了口气。
“过去的事就不要再提了,华子军和华子农两个证人能出庭作证吗?”阿蛮问。
“我那个侄女苏侠和这两个人做好了工作,他们愿意出庭作证。另外,表弟呀,出庭通知书我也给你带来了。”张春回道。
“好的。”阿蛮从张春的手里接过了出庭通知书,扫了一眼:“……定于一九九九年二月三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张江南涉嫌故意伤害一案,请李阿蛮律师作为本案上诉人张江南的代理人准时参加庭审……”
在江阳省艾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院名上盖上了鲜红的院印。
正当两人商量着事情,小刘突然推开了办公室的门,他看起来没有准备进来,只是伸了一下头,把一份材料递了过来:“李老师,林志的再审判决书寄过来了,我这给你送来——”
“你进来吧,说一说结果就可以了。”阿蛮招呼了一声。
小刘一听招呼,就马上走进了阿蛮的办公室:“结果不是很理想,高院说我们的理由不充分,证据不充足,我们怀疑的那个周旺旺与本案又没有任何关联性,于是就驳回了林志的再审申请。”
“那就接着申诉或者申请省检察院抗诉吧。好事多磨嘛。任何事情都不是一帆风顺的。这个结果也是正常现象。你给林子庆打个电话,通知他过来拿判决书。然后和他商量一下下一步的申诉申请抗诉的具体计划。”阿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