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鳄鱼的眼泪【求追读】(1 / 5)
此刻。
高台之上,两名官员瞬间出列。
一路小跑快速的来到王丁明等人身边,开始了身份的核实。
片刻之后。
两人详细检查完毕之后,对着高台之上的拱了拱手,大声道:
“嫌犯,王丁明等人身份已验明正身!”
“没有任何问题。”
“好!!”
倪万财大喝一声,随即沉思了片刻,拿起手中准备好的关于王丁明等人所犯事情的折子,开口道:
“主犯王丁明,洪武十八年,到登州府衙上任通判一职。”
“从洪武十九年开始,与登州府贾商田有为,丁明,庄欢等人勾结。”
“罪一、收受贿赂高达五百万俩白银。”
“其期间利用职位之便,为田有为,丁明,庄欢,等人提供便利,欺压百姓,打压对手,为他们在登州府保驾护航。”
“罪二、获利的同时,更是腐蚀身边登州府邸官员,张风,李天成,罗青,万鑫等人,将其拉入自己一方保护伞的阵营之中,其行为可谓是胆大包天,目无法纪。”
“罪三、洪武二十四年之时,其子王云峰在登州府强抢民女,造成民女张蓝心不堪受辱,投河自尽,最后利用手中的职位,让其申冤无门,并找人将张蓝心父母殴打致残疾,直至今日卧病在床。”
“罪四、纵容手下,亲属无恶不作,大肆敛财!”
说罢。
倪万财缓缓的闭上双眼,脑海之中不断浮现出过往的种种。
说实在的。
细数这王丁明的宗宗罪行,倪万财心中除了愤怒,更多的是恨!
不仅仅是对王丁明的,更有着对于他自己的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