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集 三道并起(3 / 10)
梁商亦知王龚被诬冤枉,即日进宫,向顺帝进言,事情才告平息。
永和三年,日南郡象林县蛮族首领区怜叛乱,攻城夺县,杀官掠富。朝廷诏命侍御史贾昌为帅,与州郡官府合力讨伐。
汉军不胜,反受区怜围攻年余,援兵粮草都无法接济。
顺帝召集朝廷百官,以及大将军、太尉、司徒、司空四府掾属,询问对策。众人大都主张征发荆、扬、兖、豫四州军队,前往交趾增援。
李固力排众议,当场批驳道:若荆、扬无事,征发其兵可也。然今二州盗贼磐结不散,武陵蛮夷未辑,长沙、桂阳数被征发,如复扰动,必更生患,其不可一也。又兖豫卒被征发,远赴万里,无有还期,诏书迫促,必致叛亡,其不可二也。南州水土温暑,加有瘴气,致死亡者十必四五,其不可三也。远涉万里,士卒疲劳,比至岭南,不复堪斗,其不可四也。军行三十里为程,而去日南九千余里,三百日乃到,计人禀五升,用米六十万斛,不计将吏驴马之食,但负甲自致,费便若此,其不可五也。设军所在,死亡必众,既不足御敌,当复更发,此为刻割心腹以补四支,其不可六也。九真、日南相去千里,发其吏民犹尚不堪,何况乃苦四州之卒以赴万里之艰哉!其不可七也。
群臣听他侃侃而谈,口若悬河,满堂皆惊。
顺帝连连点头,笑问道:若依卿计,则待奈何?
李固奏道:前中郎将尹就讨伐益州叛羌之时,益州便有民谚唱曰:“虏来尚可,尹来杀我。”皆都不附朝廷,反而助贼。其后尹就被征还朝,以兵权交付刺史张乔;张乔因其将吏,旬月之间便即破殄寇虏。依臣之计,宜更选有勇略仁惠可任将帅者,以为刺史、太守,悉使共住交趾。今日南兵单势孤,且无谷可食,守既不足,战又不能,可将官民迁徙到交趾,平乱之后再命返回。同时可招募收买蛮夷,使其互相攻杀;如有能离间敌人、斩杀蛮夷首领者,许以封侯,赐予食邑。臣举故并州刺史长沙祝良,性多勇决;又南阳张乔,前在益州有破虏之功,皆可任用。陛下宜即拜祝良等便道之官,前往平乱,必能奏功。
天子再问四府掾属:李固意见,卿等以为如何?
众人:臣等不敏,完全同意李固之策。
顺帝喜而从之,当即下诏,任命祝良为九真太守、张乔为交趾刺史。
张乔至任,开示慰诱,交趾叛民并皆降散。
祝良到达九真,单车入于贼营,布设方略,招以威信。叛军无不拜服,望风而降者数万人众,各蛮寨并皆为祝良筑起府寺,奉若神明。
由是不费朝廷大军,五岭之外复归平定。
闪回结束,永和六年。朝廷任命李固为荆州刺史,前往平叛。
李固奉旨出京,就职荆州刺史。上任伊始,即刻派出官吏,慰劳访问境内,赦免寇盗以前罪恶,皆命复为良民。于是收编叛贼头目夏密党徒六百多人,并命自相招集,开示威法。
半年时间,所有盗贼全部投降,州内从此太平无事。
平定叛乱之后,李固复又追究民变源由,上奏南阳太守高赐等人贪赃秽行。
高赐等人大惧,以重金贿赂大将军梁冀,希图免罪;李固闻知,抓得更紧。
梁冀得到重贿,为助高赐等人脱罪,于是上奏:李固为荆州刺史,未达半载,境内盗贼无踪,诸叛皆平,实为国之栋梁,治世能臣。今太山盗贼屯聚多年,郡兵虽有千人之众,但因追讨不力,不能制伏盗贼。臣请调任李固为太山太守,以平盗乱,诚社稷之幸。
顺帝以为善计,立即准奏,诏命李固交卸荆州刺史,调任太山太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