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安迪眼中的耿乐(1 / 4)
睡到床上,耿乐问萧墨,“老头,这事儿很离奇啊!这地方虽不算是人口稠密,也不算是人烟稀少吧,怎么就出了一个獒妖呢?”
萧墨就把一团意识抛过来。这是他炼魂得到的这獒妖的来历。
原来,这头藏獒出自一家专养藏獒的养狗场。前些年,社会上流行养藏獒,品相好的藏獒能卖一百多万。在这股潮流中,许多獒犬被从雪区贩卖过来,关在养狗场内繁衍狗仔。这头獒犬就是从雪区运过来的。
它本是出自雪区的一户牧民家里。因为个头大,长相凶猛,而被牧民用来看家护院。他多次咬伤人,牧民主人都没有舍得杀掉它,只是用一条铁链子拴住它。后来一个收购獒犬的,看中了它,以五万元的代价买走了它,并转手以十二万的价格,卖给了这家养狗场。
养狗场看中了它的品相纯正,把它作为配种的种獒。也就是在这家养狗场,经过精心培育和训练的这只獒犬觉醒了灵魂。动物觉醒灵魂是极少见的事情,万中无一。这只獒犬是个幸运者。
觉醒灵魂后,它在这家养狗场待了三年。这三年它学会了人界的许多东西,对人类的秉性非常熟悉。后来,热闹的藏獒市场突然萧条起来。大量养殖藏獒的养殖场破产。有些藏獒甚至被弃置到野外,然后被灭杀。
这只藏獒虽然没有沦落到丧家犬的境地,它的待遇却急剧降低。它长期被弃置一旁没人理。伙食很差,也吃不饱了,饿得瘦骨嶙峋的。它心有不甘,就逃了出来。城市不可能允许大型流浪犬的存在,一旦被发现,很快就会被捕杀。它只能待在远离城市的地方。
逃出养狗场,就失去了稳定的食物来源。野外环境,能填饱它胃口的野物并不多。它不得不频繁扑杀家禽家畜来填饱肚子。如此,深为附近的农户痛恨。农民们多次用下毒、设套、设陷阱的方式诱捕它,都未获成功。此犬深谙人类生活习惯,很难对付。
它也曾多次攻击人类。在扑杀家禽家畜时,遇到农户阻挠,它就直扑过去撕咬,然后迅速带着战利品逃走。多次接到报警,警察曾经组织了几次捕杀,用狼狗搜寻,都未能成功。这只獒犬的脑子已经不能用一般的狗类来相比较了。
后来,它更是学会了流窜作案和毁痕灭迹。人们不但找不到它的动向,也不知道它就是许多案件的罪魁祸首。近两年,它曾经两次对人出手。它曾偷走吃掉了一个两岁多的小孩,还杀死并吃掉一个七八岁的女孩。警察发现女孩残骸,并没有想到是被它猎杀,而是认为女孩被人杀害后,被野兽食尸。
两天前,它刚到了波泸湖畔。这边家禽家畜很少,它一直未能填饱肚子。这一晚,它在这山包附近搜寻,希望能幸运发现一只野物填一填饥饿难耐的肚子。当听到山头的笛声,发现吹笛人是个小孩并且孤单一人时,它再也忍耐不住,决定出击了。
十几岁的男孩子,对于它来说是有些难度的。如果男孩有合适的防身手段,它未必能成功。因此,它计划用偷袭和恐吓的办法,把这猎物逼下悬崖。
当它绕过悬崖,向猎物逼近的时候,竟然遇到了郭珂儿。它立即想到这二人是要会合的。二人一旦会合它的计划就泡汤了。而对付一个女孩要比对付一个男孩容易得多。夜间孤身一人的一个十几岁女孩,很可能会被它的一个炫酷出场而当场吓晕,剩下的事儿就好办了。所以,它立即决定改变目标,对这女孩下手。
它完全没有想到,这一天就是它的末日。
耿乐说,“今天要是没被打死,它不知会害死多少人。一个有灵魂会思考而又邪恶的狗精太可怕了。如果这次不死的话,它成为很厉害的妖怪吗?”
萧墨说,“很难。它这种情况,在狗类里算是资质卓绝了。它要吃饱肚子不难,但是它想要提升境界就很难了。再过十年二十年,不被人扑杀,它的寿限也到了,它逃脱不了轮回。那个时候,是犬也罢,是妖也罢,都会归为一抔黄土。在这有限的生命里,它是很难生出很强大的本领的。”
“那你为什么把它称为妖啊?”
“它危害人伦了呀。像济云山的小松鼠那样,只求苟活,无心于害人,那就是精怪。像这只獒犬,它有了灵魂,就是一只精怪。但它害人了,人们就习惯称这种精怪为妖。并不是说非要有多强大,才能称为妖。”
“那只小松鼠能够灵魂出窍,这只獒犬却不能。是不是说那只小松鼠的境界更高?”
“一般是这样。但是也不绝对。那只小松鼠是特殊情况。它的境界不高,本是没有能力灵魂离体的。它居然做到了,成为了一只小精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