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少年不识愁滋味(1 / 4)
整装待发后,三人行必有战绩。
“我来说一下啊。”刚一进入地下城,阿加莎开始了解说。
“一般来说,地下城共有1层,分为3331。”
“这是踢足球吗?”某个爱了国足两年后,彻底抛弃的人吐槽着。
“你说啥?”
“没啥,你继续。”
“前三层是简单难度,一般来说,大部分是落单的,也有少部分是组队的。”
艾伯特点点头,其实阿加莎就是讲解给艾伯特听的,因为陈三清通过书籍了解到相关的知识,可能比自己还要充足,但是现场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这也是她不想三人组队下地下城的原因。
“前三层不用多讲,我们能过前三层就谢天谢地了。后面的碰到再说吧。”她是绝望派,觉得过了三层就没希望了,所以只打算过掉三层,后面爱咋咋地,和她关系不大了,前三层能过,拿到的奖励足足一金有余,这也是凯奇欺骗的套路,过了前三,中三就放弃了,忽悠无数的人免费给他打工,如此反复,又安全又赚钱,这也是绝大多数冒险者的终点了。
“好的,谢谢阿加莎的讲解,我们开动吧。”陈三清鼓掌表示感谢,一马当先的冲了下去。
他疯了吧?一个牧师比盗贼冲的还要靠前!到底谁是探路者?而且你一个牧师,不先上增益魔法,你在干什么?要是圣殿骑士团,哦不,脑子正常的队伍指挥,绝对二话不说把他给踢了!
但现在他是队长,没办法,忍了吧,谁让自己没有那个协议呢。
心里一句mmp,手上动作却不停。
艾伯特做的也很好,直接潜行等待。这样做的好处就是,一旦遇到了危险,可以瞬间打晕魔物,给队伍的突围创造时间。
她对艾伯特很满意,十分可以打个及格分6分了。而她自己也拿出了盾牌,准备给自己上增益魔法以应付可能会爆发的危险。
只是,她的增益魔法读到一半时,就看到了陈三清蹦蹦跳跳的,领着一个魔物回来了。最主要的是,他跑的,好像还比魔物快
这是一个牧师?而不是一个上了加速技能的盗贼或者猎人吗?她有点接受不能!
笑话,最近这段时间的光阴,陈三清可没有虚度,本身就是一个壮汉,加上科学的锻炼和食补,他的身体能力堪比很多上了增益的战斗系职业,要不是他是牧师,早就进去一路砍瓜切菜了!
……
砍瓜切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