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2 / 10)
信中说,长安秋家有女,甚宜,可求之,丙戍八月,可为佳期。
信中说,朝中裴矩,位高望重,可代请为纳采提雁之人。
信中说,不知归期,叩安,再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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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小白也给霜儿去了一封信,告诉她,徐先可能会留一个夏天。
然后可能再加个秋天和冬天。
告诉她,可以准备嫁妆了。
然后顺便偷偷地告诉她,开始可能会疼一下,以后就不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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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里有一个礼节上的悖论。
如果作为大妇,小白是有资格参与讨论徐先娶老婆的有关事宜,那么作为纳小的霜儿,就没有资格享受正娶婚事的各种待遇。
即使是徐先去老李那里盖了章,也是不行的。
老李的章,是大不过天地的。
反过来说,如果霜儿享受正娶的待遇,那么小白就是个小妾,是野合来的。
野合,那是多么美好的字眼。
但是现在,野合来的小妾,一点地位都没有,更没有资格去讨论什么夫君的婚事了。
小妾只能老老实实地去厨房,和小猫小狗待着吧。
但是小白,就这么讨论徐先的婚事了。
既然关天和地屁事了,还有什么是不可以的呢?
这件事情,虽然是婆婆最后拿主意,但是小白的这个建议,无疑是最好的。
就是不知道云姨,会怎么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