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一章 优化的必要性(3 / 3)
李阳安慰道。
这时,蒙毅便对女子问道:“你丈夫的案件是由哪个郡县审理的?”
女子道:“原是琅琊郡府审理,后转至山东行省衙门审理。”
“山东行省衙门?”李阳和蒙毅皆是一愣,有点意外,这个普通的案件,怎么会转到行省那里去。
要知道,在秦国,目前还没有像后世那样,可以上诉的程序。而这个女子丈夫的案件就厉害了,琅琊郡审了,又转到行省去了,然后她竟然还跑到京畿来上诉,简直牛b啊。
似乎看出了大家的困惑,女子道:“是公输册大人帮民妇丈夫的案情呈送行省衙门的,只是行省衙门亦说律法如此,只得维持原判。最后,公输大人便对民妇说,世上唯有一人可救我丈夫,那便是镇国君。于是……民妇便来了咸阳。”
听到这里,李阳恍然大悟。
不过,心里又有些好奇,因为她提到的这个人,李阳自然非常熟悉,就是大秦工程制造署的公输册呗。
于是赶紧问道:“工程制造署的公输册?你家与公输册是何关系?”
“是的,民妇丈夫是造船厂的匠人。”女子答道。
“原来如此!”李阳终于算是彻底的明白了。
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公输册出主意,这个女子显然也不会想到来咸阳找自己了。
这时,蒙毅就问女子丈夫的名字,然后当即写了一道刑部的令信,大致意思就是让山东行省衙门将这个案子暂且搁置,待修正后的新律法出来后,再予定夺。
写完这道令后,便传来一名亲卫,蒙毅将令信交给亲卫,道:“速将此令传至山东行省衙门!”
“喏!”亲卫领令而去。
做完这一切,蒙毅这才道:“好了,我以令山东行省暂且将你丈夫的案子搁置,不日再重审,你大可放心回去了。”
女子听到这话,大喜,不过还是又问了一句:“那我丈夫是否会无罪释放?”
蒙毅道:“只要案情如你所言,那么应当是可以无罪释放的。”
听到这里,女子终于是大松了口气,然后扑通一声,朝李阳和蒙毅跪一下去,拼命磕头,连声道谢。
李阳赶紧扶起女子,见其抱着孩童,咸阳离山东,相距千里,这母子要想回去,可谓不易,于是便又令刑部安排一辆马车,和盘缠赠予女子。
就这样,女子的案子,算是得到了圆满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