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一章 猫女的奇妙冒险(下)(1 / 5)
<sript><sript>
俗话说的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但是,这句俗话在哥谭不太适用,在哥谭,绝大多数的贼,都是食物链的最底层,因为顶层全都是真枪实弹的强盗。
但只有几个盗贼是例外,其中就包括大名鼎鼎的猫女。
和猫女齐名的几大飞贼,绝大多数都是颇有职业道德的窃贼,他们下手的对象有以下几个特点,相对比较好欺负、防范意识弱、火力不算太充足、所在的地方防守比较薄弱、周围地形容易逃跑。
按理来说,小偷都喜欢选择这些地方作案,但是猫女之所以大名鼎鼎,就是因为她喜欢反着来。
她专门找那些最不好欺负、防范意识极强、火力极其充足、所在的地方防守非常森严、完全不容易逃跑的地方下手。
简单来说,就是十二家族的庄园、哥谭市中心的珠宝店、银行贵重物品寄存处、哥谭拍卖行,甚至是席勒·罗德里格斯的庄园。
而且她的战绩还不止如此,作为一个贼,她把哥谭最著名的义警给泡了,并且还顺理成章的住进了他的庄园。
作为东区四大飞贼之首,猫女在东区是大名鼎鼎,其他的区对她的名声也有所耳闻。
绝大多数南部和西部富人区的住户,其实并不怕猫女这样的小偷,因为众所周知,猫女只对珠宝感兴趣。
而其实,绝大多数的珠宝都不算太值钱,富人区的住户们只会想,在哥谭这种地方,猫女有这样的本事,却只拿珠宝,不搞刺杀,真是谢天谢地。
所以,之前猫女也搞过几次预告作案,但没有引起太大的反响,大部分富人区的住户的心态就是,你来就来,偷就偷,只要别破坏东西,别搞爆炸,别拿枪对准我,你要什么珠宝,拿走就好了,反正可以再买。
毕竟,在哥谭的这种治安状况下,丢东西只是最轻的一种损失,要是能花钱买命,所有人都会很乐意的。
可能有人会问,他们为什么不尝试阻拦一下猫女?
问题是,教父法尔科内都阻拦不住猫女,他们做无谓的尝试,也只不过是费神费力又浪费子弹而已,反正她要的不多,不如花钱消灾。
这就更加助长了猫女的名声,她百偷百灵的名头,传遍了整个哥谭,而哥德夫人也知道这一点。
普通人家不怕偷,可哥德夫人不行,因为她的庄园里,的确有见不得人的东西,那就是她从伟大君王那里得到的某些赏赐。
自从和莱昂合作之后,哥德夫人仗着自己的社会地位和财富,帮助伟大君王做了不少事,也从他那里,得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收藏品。
歌德夫人本人没有见过伟大君王,但是,光从这些收藏品当中,就能够窥得他身份的冰山一角,这也让哥德夫人坚定了为他工作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