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宴席(1 / 5)
如此一来,留给纪康两天的准备时间就过去了一天半,等到入夜他才开始收拾出征的行装,好在福建的天气跟浙江差不多,温暖潮湿,无需携带太重的棉衣棉被。而大件的东西都放在辎重马队里,除了盔甲武器按照军规必须随身携带之外,军粮和其余物件都不需要自行背负。安字营编制总计一千步兵,五百骑兵,每名骑手配双马,实在不行,还有同营的骑兵可以帮忙分担一些行李,当然这都算是罕见的情况了。
首日行军,大量贴户会与辎重部队一起负责搬运和看押武器装备以及粮草。待到军队离开行省,或者进入战事发生的地区之后,大部分贴户便会自行归家。一是加快行军速度,二是贴户只是普通百姓,开战后保留大量非参战人员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南军离开平阳之后花了半个月进入福建境内,此时与后军一起行军的贴户们开始陆陆续续离队归家,行军的速度一下子加快了两倍。军官们知道进入了战时行省,也在有意无意的加大督军的力度,大军每行进一段距离就要停下来整军,斥候整夜的前出侦察,成群结队的在行军队伍旁经过。气氛松中带紧,轮值的斥候在极限距离内巡逻,返营后立即睡觉,一刻钟都不敢浪费,换班的时候沉默的上马,然后迅速消失在步军们的可视范围内。
至于纪康他们这批新兵,则处在行军队伍里较为中间的位置,一来是新兵们普遍年轻,精力体力充沛;二来是前后都有老兵,可以一定程度上的避免他们开小差,或者走散的情况。大军绵延数里,他这辈子从来没有见过如此规模的人群集结,一开始行军的前几天还好奇的跳着脚向远处看,放眼望去黑压压的一片看不到头。再到后来走道走的人困马乏,再也不复一开始的活力,老老实实的低头走在队伍里。
某日入夜,部队开始就地扎营,纪康和钱平两个人前前后后忙活,也准备搭伙做饭了。
“纪康!”陆吾的声音忽然从远处传来。
纪康闻声站住,见是陆吾,便郑重的行了个礼。
陆吾不知道从哪走过来,手上拿了一包翠绿色的野草,他递给纪康:“给,用用这个。”
“咦?这是什么东西啊?”纪康疑惑的接过,野草叶子心形,上面有些细小的绒毛,跟荒野里随处可见的其它草类并没有多大的区别。
“这叫透骨消,有经验的老兵行军打仗的时候会拿它碾碎了泡脚,这玩意儿野地里到处都是,散瘀消肿,有奇效。另外煮着喝还可以预防疟疾。”
纪康看着手里的药草,面露讶异之色。
“你年纪小,又刚入伍。我给你说这行军打仗一个足病,一个疟疾,都是比刀剑更要人命的东西,千万不能不把它当事儿,记住没有?”
“哦哦,诺,谢谢陆将军。”纪康连忙道谢:“我一会儿就去泡上。”
“别别别!别叫我将军,只是个百户,离将军还差着十万八千里呐!”陆吾笑着摆摆手:“另外这个绑腿要及时解下来,不能绑着过夜,这样血液不流通,第二天就爬不起来了,千万不要忘了。”
纪康“诺”了一声,低头边把绑腿的布条解开边说道:“我在安大人身边的时候,听他说要向将军申请提升您为副千户啊?”
“怎么?”陆吾一愣:“他还没忘记这档子事儿?我不干,你就告诉安承,说是我说的,现在你们这些货都管不过来,哪有功夫再给他当副千户?”
“嘿嘿,我不说,要说您去说。”
“老陆,你说你要干什么啊?你不干我干!”
又有一个声音响起,一对父子模样的士兵走了过来,也是安字营的老兵,听语气与陆吾相熟。两个人都留着粗疏的胡茬,衣服也都是套着皮马甲的布衣,身材体重几乎完全一样,只能通过胡子的颜色来判断谁是谁,李英五十五岁,胡子花白。中年得子,李德掾只有十七,胡子黑的发亮,眼睛也黑。
陆吾转过身发现是李英父子,撇嘴笑笑,没说什么。
“我五十五岁了连个百户都不是,让你小子当千户还挑肥拣瘦的,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你不干给我,我还想干呢!”李英大马金刀的坐下,掏出小刀削肉干吃,旁边李德掾也坐下来,熟练的拿出一个骨碗,给他爹满上了一碗白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