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蛮荒第一大部(1 / 3)
王霄被说的一愣,这是什么意思,干女儿?难道大部落里面也实行认干爹?
族长解释道:“这个萨沙原本是黑狼王弟弟的女儿,但是他弟弟意外去世了,萨沙母亲自杀,只剩下这个女儿,不过她可不是一般的女人,聪明无比,在十岁时候就出谋划策吞并了一个黑狼部落敌对的部落,而且实力高强,是黑狼部落的第三高手,危险异常。”
巫祝在一旁倾听点了点头道:“这女娃子老朽倒是也有所耳闻,甚至有人说若是给她足够的权利和时间,迟早能统一蛮荒之地,不过都是理想中的状态罢了。”
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王霄眼中精芒一闪随后消失不见。
第二日,推辞了族长的再三挽留,直接起身奔往黑狼部落。
事情拖得越久越不利。
而这条路,实际距离血煞部落也相距不远,王霄询问道
“巫祝,兰特,你们要不要回去看一看。”
二人一愣,随即苦笑,还是算了。
王霄不知道其中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似乎巫祝曾经在血煞部落的地位不低,既然出来了,不回去就不回去。
一行人走了十天时间,终于马上就要靠近黑狼的领地。
刚一靠近这里,王霄就感觉到这里的环境比之先前所有的土地都要更加肥沃,甚至很适合种植作物。
这还是一路之上少数看到能种植作物的部落,在向前前进,果然看到不少的农田,不少人在其中忙活着。
其中有一幕让王霄更是一愣,种植的农田并不是满满一片,而是种一块,隔开一片土地,在种植,这是在休耕啊,这里的土质不是很好,常年种植必然会让土地贫瘠,这种方法虽然产量少了,但可以让土地一直持续的耕种下去。
在蓝星这是小孩子都知道的东西,但在这里,王霄还是第一次见,没想到居然是在这个地方见到,心中颇是感慨。
“此地还真是不简单,其中必有高人。”
前进。
黑狼部落真不愧是蛮荒之地第一大部落,说是部落,但他的范围已经比甲铁城都不多让,范围着实不小。
门卫穿着的居然不是兽皮,而是麻布的衣服,要知道,这东西在这里可是很稀少的存在,有些小部落的族长都混不上一件布的衣服,而这里居然就连守城的都穿着,实力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