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动手(1 / 5)
陆春觉得自己的双脚快要没有一点知觉了。
他已经走了整整一夜了,眼瞅着这个白天,可又过去了差不多一半。
身上的衣裳破破烂烂,这可是今年他老婆刚给他缝的新袄子,却毁在了两只狼手里。
说来也是怪他自己太大意了。
只顾着往回逃,饿了,就在身上挂着的兔子身上削一条肉下来生吃。
没有想到的是,这血腥味,就吸引来了两头狼。
千幸万幸,只有两条。
陆春的弓箭解决了当面的一条,背后的那条扑上来的时候,他只能拔出腰间短刀,与这头饿狼展开了肉搏。
这头狼看起来也是好久没吃东西了,虚得很。搏斗的结果,就是陆春的身上多了两张狼皮,他现在可没有气力扛着两条狼走路了。
陆春现在深恨那些宋人。
好好的日子不过,硬要打什么仗嘛!
虽然自己的日子没有以前那么滋润了,但与浑家忙忙碌碌一年,虽然没有什么积蓄,却也能管一家人混一个肚儿圆。
这仗一打起来,这样的日子,只怕想得都得不到了。
官府肯定是要加税的。
官府肯定是要征兵的。
像自己这样的,肯定是要去打仗的。
能不能回去,谁也说不准。
这几年来,大辽与大宋之间的战争,胜负差不多要用四六开了,大辽赢六成,但剩下的四成,却是宋人赢了。
陆春可不敢保证自己是那六成中的一个。就算是六成又怎么样呢?像自己这样的小兵,每一场大战,是死得最多的。
陆春不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