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与往不同的一天(2 / 4)
死神,来收人了。
哇啊!要是再迟到,何沫沫那个死恶魔就会为我开通一份何秋眠专属的迟到一条龙服务,接着我就会因为这次的迟到而被迫在档案里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随后在求职的日子里不断被hr拒绝,从而逐渐走上失败的人生。
哒咩!我还要进世界五百强当ceo,过上纸醉金迷夜夜笙歌的生活!
所以接下来请听第二题:如图,已知从家走到学校需要二十分钟,请问晚起的何秋眠同学该如何在十三分钟内完成吃饭洗漱并到达教室?
看似自相矛盾的题目,其实答案一目了然。
首先,当然是要跳过洗漱。
——虽然作为一个高中学生还是一所重点高中的学生不能不在意形象但是事到如今了真的还会有人在意形象这种无关紧要更不会致死的东西吗?!
咳咳,第二,当然是全力冲刺。
那么,关于最后一点的吃饭问题……
哐当。
在手忙脚乱中的我叼起了一片全麦面包,顺便打碎了厨房里的盘子。
……对不起盘子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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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观众朋友们,现在时间来到了六点五十六分,让我们把镜头重新移回现场,可以清晰地看到用生命跑步的何秋眠在此刻总算是安全抵达了梦的光点。他一边控制着咬合力防止面包突然断掉的同时还得还得吐槽学生上学这种单相思行为,这还不去表演杂技还真是可怜他了。
但是很可惜,到达校门口只是计划的一部分,这位可怜的高二学生还得在四分钟内跑到距离校门口4米的教室。
——还是在五楼的教室。
五楼呐!
相传,牛顿曾说过人一边上楼一边加速需要做更多的功,所以当我跑到自己的位置上时,差点就要在今晚和牛顿共进晚餐。
不过好在黑夜过后就是黎明,到达教室就是胜利。在铃声响起最后一刻到达教室里的我,总算是可以安心享用嘴里的这份食物了。
为什么不在家里或者路上的时候就吃掉呢?一是妈妈说吃完早饭跑步会肚子疼,二是因为太着急给忘了。我想最重要的肯定是第一点而不是第二点,因为大伙都知道要听妈妈的话。嗯嗯,一定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