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章 亲缘关系(1 / 3)
“大量的事实表明,以物质为主的生物绝大多数会出现由‘血缘关系’所导致的相像。
大体来说,两个物质生物之间的血缘关系越近,二者就有更大可能越为相像。
拥有这种相像关系的会被称为‘亲戚’(根据不同文明有许多细分称谓,或更泛用的称呼‘家人’。
能量生物的特点则由构成他们的能量结构为基础决定。
虽然牵扯到生命的理论,往往会有意外的个例出现(这一观点已得到学术界普遍共识,被称为:生命的不稳定性,但一般来说,能量生物构成类别和比例决定了他们的外表和性格特性。
因此,由单一能量构成的生物种族的个体之间一般非常相似——请勿以为这样的群聚生活一定会更加融洽——有时如此,有时某些个体最不想与之共处的就是和自己一模一样的家伙。
总之,在这样的情况下,能量生物会向着两种极端倾向分化(尤其是单一构成的能量生物,他们之间更加相似:
一是‘孤独者’倾向:
个体认为自己,和其他种族中的个体互相之间都不具有任何责任联系。
个体认知其他同胞为‘陌生者’。
对于同种族的其他个体,和异种族的个体之间的差别认知,仅在于语言和习惯的不同。
‘孤独者’一般不倾向于使用亲密的称呼,他们认为自己和其他任何个体都没有亲缘关系。
二是‘大家庭’倾向:
个体对自己的种群认知强烈,会将自己的责任和权利,以及隐私范围(如果有的话等等外扩到种群中的全部个体上。
究其原因,是个体认知其他同胞为‘另外的自己’。
个体认知同种族的个体为‘和我一样的同志’,认知非同种族的个体为‘陌生者’。
拥有这种想法的种族个体之间会互称‘家人’‘兄弟姐妹’‘朋友’,会视自己和自己所有的同胞有相同亲缘关系,因此也延伸出一定的责任联系。
最为独特的则是法则生物的亲缘关系认知。
法则生物只占泛位面总人口的2%,已发现的法则种族种类却占泛位面总种族数目超过三成——还有大量的法则生物种类处于无学者可及,无自发报告,不可见的状态。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