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 逛街有感(2 / 3)
可惜,他这种想法实现的可能性非常之低,即便有路人看他走路的姿势不爽,可真正又有几个会上去寻不自在?
真以为是爽文男主,铁头娃非要送一波人头?
“先生,您好,欢迎光临本店!”
逛街这种东西,男人不擅长却也擅长。
不擅长是腿脚不好,尤其是和女人出来的时候,仿佛腰子被割了俩,浑身提不上劲。
擅长的地方在于,只要他愿意思考,就能通过细节看出哪里是旺铺,哪里生意一般般,于是用最省时省力的方式找到自己心仪的物件,迅速离开。
就好比眼前这家店,林殊也不知道他够不够大牌,但它家光门口就安排了四名导购,俊男靓女,人类和异族皆有。
如果不是财力雄厚的大店,谁敢这么玩?
买它!
不为别的,就为狐狸族美女的大长腿……她温柔知性的嗓音,丰富的知识储备,让人如沐春风的介绍……好吧,她够漂亮,男人不需要更多理由,无脑就跟着进了店。
但凡兜里有点钱,只要店里有一个美女导购,你试完衣服后是不是都不好意思说“我不要了,谢谢”?
不,你不会走!而是会转身对导购说“包上”,甚至不会询问这件衣服是否有折扣!
为什么?因为你抹不开脸,会觉得这一开口,之前的装模作样就都白费了,所以只能硬着头皮付钱,还要说下次再来。
护理族美女更懂男人心思,花言巧语说了什么林殊已经不记得了,只知道自己提了四只手都快装不下的衣物出了店。
被冷风一吹才觉得后背湿透,可怎么都不愿意回头,必须挺直腰板慢条斯理地往前走,方显男儿本色。
心里实则已经把自己骂得狗血淋头。
“大煞笔,美女手都没摸一下,钱就花出去了,活该单身,舔狗一辈子!”
可当换上新行头走在街上,确实引起路人的频频关注后,便又觉得好像值了?
虽说林殊效率高,可他要买的东西不少。
从衣服裤子,到鞋袜皮带换了gb遍,这时候再看那塌在头上的头发,便怎么看都不顺眼,于是就自然而然地去烫了个头。
人靠衣装马靠鞍,走进陈钰琪提前订好的餐厅,踏进那扇门的时候,服务员都会忍不住多看两眼,林殊心里便也更有底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