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四姑娘进城(1 / 3)
西安县公安局刑警不愧为人民公安警察,他们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刑警经过对王奎队长的一番询问,证实牤子和李刚没有作案时间和作案动机,与县城的凶杀案一点边都沾不上。
牤子和李刚去往山外的原因很清楚,携带干粮,夜里去炮楼,事实和理由充分,没有什么疑点。
至于说,李刚携带的匕首纯属是为了防身,年轻小伙出门在外,携带刀具以示厉害,实则是为了给自己壮胆。
跟夜猫贼说黑话,甚至暗示杀过人,纯属是怕受到伤害,以恶制恶吓唬人的谎话。
王奎队长的一言堂不足以为证,正好四姑娘、大憨和小梅妈都在,每个人都被单独询问一番,在笔录上签字画押。
刑警又在院子里的社员群众中选出了十多位自告奋勇的代表,进一步取证核实。
大伙众口一致。天亮以后,鹿山公社派出所和幸福大队都为牤子出具了证明介绍信。
西安县公安局刑警表示,会秉公办案,调查已经很清楚,他们马上回去向公安局领导汇报,至于怎么处理,放不放人,要由局里决定。
“应该没什么问题,放心等待吧。”
刑警临行前留下的这一句话,让王奎队长和得知情况的幸福屯社员群众,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地。
尽管这样,牤子和李刚的家人、王奎队长和小梅的父母,心里还是不踏实。
毕竟现在牤子和李刚还被关着,现在怎么样了?挨没挨打?受没受折磨?大伙都很担心。
但是没办法,路途远,五十多公里,短时间谁也无法去探视,再说,去也不管用,没等走到地方,可能公安局早把人放了,到哪儿去找他俩都是问题。
这些人中,唯独四姑娘不这样想。听到牤子和李刚被公安局抓起来了,她一心想亲眼见到牤子哥,一刻都不能等。
天刚亮,王奎队长忙着陪公安局的刑警到处作书面证明,四姑娘不顾母亲劝阻,煮了十个鸡蛋带上,装了一葫芦水,说走就走。
四姑娘找来了大憨,准备让大憨和她一起去,大憨看他爹的脸色。大倔子觉得这不是卖一个搭一个吗?既然没什么大事,不同意大憨去。
四姑娘对大憨急眼了:“大憨,你木头做的?今儿你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跟我走!”
大憨本来心里就想去,何况是跟四姑娘一起去,四姑娘一将他,他不管爹反对,执意跟着四姑娘去了。
大倔子一顿臭骂,骂也不管用,大憨走远了,就当没听见。
五十公里路,这要走到什么时候?四姑娘脑子里根本不考虑路途,她只考虑走一步就与牤子哥近一步。
两个年轻人并排走着,四姑娘把鸡蛋兜子和水葫芦统统甩给大憨,大憨乐得为四姑娘效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