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五章 是陛下抄袭我的理论!(2 / 5)
丘濬在正统十二年的会试之中,多次提到了非一日之功的观点,列举了很多例子佐证。
这是丘濬劳动价值论,它一点都不普通,它揭示了价值和劳动的密切联系,他和大明现任皇帝的观点不能说一模一样,只能说分毫不差了。
丘濬不仅仅如此,他还在会试中说:“日中为市,使民交易,以通有无,以物易物,物不皆有,故有钱币之造焉;必物与币两相当值,而无轻重悬绝之偏,然后可以久行而无弊。”
世界上的集市是为了方便百姓交易互通有无,以物易物的话,物不是一定会有的。
所以才需要钱币,而且钱币和物品的价值相当,没有轻重上的偏差,就可以长久执行而没有弊端了。
在总论了钱币的性质和一般等价物概念之后,丘濬批判了大明宝钞竭尽民力,而势要豪右窃印是钞法败坏的主要原因,他提出了行钱法,而且是轻重并用。
但是丘濬只是一个普通的经学举人,他并没有办法解决银子和铜料从何而来。
当然这些问题,朱祁钰都在解决,因为大明并没有银料和铜料,大明一年产十万两白银,还不够塞牙缝呢。
大明一年至少需要七百万两到八百万两的白银,并且压印成为银币才够大明所需。
所以,朱祁钰的国富论,并不是超越大明这个时代的产物,它是有切实土壤的。
大明已经有举人,在正统十二年提出来了。
丘濬的第三个观点,是他落第的主要原因,他基于自己的劳动价值论和货币论,推出了他的主要施政理念。
“利之在天下,固不可禁,亦不可不禁;利之为利,处义之下,害之上;以义为利,以礼制欲,操利之权,资以行义。”
利益在天下,所以不可能禁止求利,但是不能没有约束,否则就是礼崩乐坏,世风日下。
那么君王应当以用大义去约束利,用礼法去制衡私欲,用利柄的权力,去行大义。
利柄。
丘濬对于朝贡国、藩属国,提出了除了军事羁縻、政治羁縻以外,还要进行经济羁縻,这样才能保证他们不当逆子。
是所谓:“国家富有万国,固无待于外夷,而外夷所用,则不可无中国物也。私通溢出之患,断不能绝;虽有明禁,但利之所在,民不畏死,犯法而罪之;”
大明比世界所有的国家都要富有,所以外夷则不可以没有大明的货物,但是私通溢出的祸患,却始终不能断绝。
虽然有明文禁止,但事大利益所在的地方,富人们不会畏惧死亡,哪怕是冒着犯法的危险。
翻译翻译就是三倍利,无法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