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特殊的“客人”(4 / 8)
好像是看对眼了一般,这只兔子的确让梁忆染很喜欢。
但想到李姐不喜欢兔子,也不喜欢梁忆染养兔子。
梁忆染的生活作息并不规律,拍戏时经常会驻扎在剧组,这些条件极大的限制了自己养兔子。所以还是犹豫了。
当下对这只小兔子又莫名有一种奇怪的怜悯感。
反反复复斟酌掂量着。
不只是因为林宇晨说它受伤了,一只脚刚刚包扎过。
还因为它被关在笼子里,因为它也没有“家”。
“你知道的,林萧,我剧组一位朋友,他们剧组拍摄的时候,小兔子不小心受伤了,他带回家养,但是这几天他赶通告要去别的地方,没有时间照顾他,便拜托给我,你知道的,我们男孩子哪有那么细心,而且这个小家伙受伤了,我怕照顾不好它。就想着带给你看看了,你看它这么小小的,这么可怜,就照顾它几天呗。”
“好吧。看你这么可怜,我就照顾你几天吧。”
小家伙真的很可爱抱在怀里软软的。很乖巧听话。
让梁忆染真正下定决心的原因:还是小兔子主动舔了梁忆染的手指,这小家伙甚聪明。
家里正好有胡萝卜,洗干净擦去水分,喂了几口,小家伙也不怕生,吃的很是开心。
吃饱了便再次舔了舔梁忆染的手指头。
“你这个小家伙,是知道我是个外貌协会的,对你没有抵抗力,所以在讨好卖萌哄着我吗?”
小兔子还挺喜欢被摸脑袋的。
林宇晨又带了些兔粮,和兔子用的医疗用品,急救药物,同梁忆染说了很久。
他其实明明很懂怎么照顾兔子的,但是却说自己不会。
大骗子。
“百度说,兔子喜欢一个人,才会舔她,所以,这个小家伙应该挺喜欢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