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一章 初见?重逢?(1 / 4)
在确认要办这个群芳宴的时候,元春就早已经做好了出乱子的准备。这些在闺阁中长大的女孩子们,只要做母亲的上点心,长到能说亲许人的这个年纪了,多多少少的都会有点心机。
且深宅大院里出来的,除了极少数之外,都是在后宅争斗中耳濡目染的长大的。所以,虽然手段高低不同,要说全无心机手段的,依然是少的。
群芳宴里,比试才艺。来了的姑娘,多半都会有些争胜之心,那么,动点儿小手段再寻常不过。
但如果是那样的话,如何遮丑、掩饰、圆场……几乎哪个传承了几代的家族都有这样的经验。只要不出人命,元春也有充足的把握能做好这些。谁知道……
巫蛊这种东西,哪怕只是在这群芳宴里出现,也不可能给轻松的压下去。何况,还牵扯到了陷害栽赃?
不追究是不可能了。
元春自己也觉得,宫萱这姑娘应该是被陷害的。
这位姑娘的身世她也了解,父亲在蜀地为官,也算是一方大员。只是那儿正小脚成风,当地的豪门都好娶小脚的姑娘,加上他父亲也有心在日后回京,故此才将女儿托付给她舅爷,好在京中选个好夫婿。
是以,宫萱抵京才不过三个月。三个月的时间,又是寄住在宋府里,哪可能找人学到邪术,神不知鬼不觉的弄出这样的木偶来?
更何况那宫大人夫妻两个也并非全无心眼。宫萱虽也通诗书,但较为擅长的却是蜀绣和琴艺。表姐妹两个完全可以同时在群芳宴上扬名。
没有动机,按道理也没那能力。
更重要的是,也不可能像普通的丫鬟嬷嬷,能不问前后的强把罪名按上。
再何况,还有一个据说“一身正气”的林黛玉。这姑娘简直就像是个不通世故的书呆子,拿了那邪物回来,就说“以巫蛊害命,虽未得逞,已为刑案,当请刑律处置。”
这话当然说得有道理。
可元春初初听见,还是差点儿咬碎一口银牙——哪家的后宅出了这种事,会请官府来处理的?
就连宫萱,虽极力要人查明真相,还她清白,也还是希望全交给元春她们处理的。只是她到底不敢把这个意思表现得太明白。
幸而,在明淑郡主都差点发火的同时,元春到底及时反应过来。
——这林黛玉虽是书生口气,放在这会儿却是没错啊!如今的情形,和一般的内院能一样吗?虽姑娘们都被说进了屋,但肯定也都关注着外面的事。这种巫蛊之事,她们不可能强行做主!
当下,元春也只能头痛的按了按额头,抢在明淑郡主之前问宫萱“虽你说你不知道那东西是怎么到你房里的,可若要彻查,只怕你的丫鬟嬷嬷,都要被叫去审问。你可要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