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复盘(1 / 5)
莫雨闻言一怔,没等他开口询问,冯珺如就继续解释道:
“按照正常的规定,一个租赁单完成的时候经纪人需要带回一个月的房租作为佣金。”
“至于这佣金是从房东那边收的还是从租客那边收的,就要看具体情况了,”她缓缓说道,“这件事你应该是清楚的吧?”
莫雨点了点头,这一点他早就考虑过了。
“我们来做一个假设,”冯珺如继续说道,“你让a和b交换租房,实际上就等于让a租到b的房子,b租到a的房子,所以一共就是两单,两份佣金。”
“道理我都懂,”莫雨苦笑道,“我的想法是虽然完成了两单,但实际上只将其中的一单录入业绩,所以也只需要拿回一份佣金就可以了。”
“然后再把一个月的佣金分摊到两名客户头上,这样就等于每人都只付了半个月。”
“说得轻巧,”冯珺如语气头然转冷,“你知道你这个行为会被理解成什么吗?”
“什么?”
“帮助客户跳单!”
“这……”莫雨顿时瞪大了双眼。
跳单指的是客户在通过中介公司了解了房源后,想办法绕过中介直接和房东签订合同,以此来规避中介费的行为。
这种事在业界屡见不鲜,毕竟中介费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所以很多人会想方设法地逃避这一笔钱。
合同法中对这类行为也是有着明确的定性的,所以一般出现跳单的情况,中介公司都有权利对客户提起诉讼。
而帮助客户跳单,这种事情对中介来说算是得不偿失的,除非对方是自家亲戚,或者有什么利益关系。
这里的利益关系就很纯粹了,比如客户原本需要支付3的中介费,在跳单后不会继续付给中介公司,而是单独支付给房产经纪人,但数额会减少一些,可能最后只会给到2或者15左右。
这种行为对中介而言又有一个定义,叫做接私单。
接私单的定义就更简单了,通过自家的平台信息获得房源,并私下里和客户促成合同,但却不上报不记录,偷偷地拿走客户给的全额佣金。
跳单是客户的违约行为,随时可能背负上法律责任。
而接私单则是中介职业道德的问题,虽然并不违法,但一经发现绝对是会被开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