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二章 同 居(1 / 3)
对于姜旭的到来,邹大柱夫妇自然是非常高兴的了,在夫妇二人的眼中,姜旭基本上就与他们的准女婿没有任何的区别了。
在以前,邹大柱夫妇或许觉得自已女儿配不上姜旭的身份,但是现在,夫妇二人或多或少也是有了一些信心了,因为熏兰咖啡厅的生意实在是太好太好了,至少将来他们能够拿的出一份不输出给别人的嫁妆出来。
熏兰咖啡厅开业的这一段时间里,每天的收入都在不停的提升着,而昨天一天更是赚了接近二十万,而且还是纯利润。
按照这种速度,熏兰咖啡厅每个月至少都能赚数百万,甚至近千万,都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
一年,那就是上亿的利润。
而且这还只是第一家咖啡厅而已,按照邹蓉所制定的蓝图,未来熏兰咖啡厅肯定是会走出湖安,走向全国,甚至走出亚洲市场的。
到时候,熏兰咖啡厅的资产,肯定会更为恐怖的。
当然,邹大柱的野心并没有那么大,正如此刻他给姜旭的一份合同一般,那是一份股份合同,并且足足有着熏兰咖啡厅百分之八十的股份。
姜旭,我跟你伯母商量了很久,我们打算将熏兰咖啡厅百分之八十的股份给你,毕竟,股资咖啡厅的钱都是你拿出来的,我们拿下百分之二十,已经是占了天大的便宜了。
邹大柱是厚道人,他一边将合同递向了姜旭。一边十分认真的说着他们的打算。
为了这事情,邹大柱与苏梅可是商量了足足有着半个月,最终这才想到了这个决定。虽然拿出了百分之八十,但是剩下的百分之二十也是足已让他们这一生都大富大贵的了。
苏梅就坐在邹大柱的身边,她也是一起说道:姜旭,你一定要收下这些股份,不然我们心中难安啊。
邹蓉则是没有说话,她只是静静的坐在姜旭的身边。
她心中也是想要姜旭收下这些股份的,不过父亲跟母亲都开口了。她就不需要去说什么了。
只是,姜旭怎么可能会去收下那合同,他直接拒绝说道:伯父。这个你收起来吧,我说过,那些钱是我借给你们的,等你们赚到钱之后再还给我就可以了。至于这股份。我并不需要。
邹大柱却也在坚持着:姜旭,这不行,你一定要收下这合同,而且,你拿出了那么多钱,我们怎么可能让你都没有一点点的回报呢。
姜旭忽然一笑,然后直接说道:伯父,股份我是肯定是不会要的。如果你真的要给我回报的话,那就算利息给我吧。一分利息或者两分利息都行,怎么样
可是。。。邹大柱还想要坚持。
姜旭想了想后,便说道:伯父,那些钱对我来说其实并不算什么,不瞒你说,其实金城制药就是我的公司,你认为我会缺那些钱吗
对于邹大柱夫妇,姜旭并不需要隐瞒什么。
而且他知道,只有拿出足够分量的东西,这才能够打消邹大柱夫妇的那份心思意。
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