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背锅的柳阿舅(1 / 3)
扣扣索索当了五年的贫家小农女,终于能大手大脚一回了。
即使没有一样是要给自己的,刘辰星也买得兴致勃勃。
那种撒钱购物的爽快感,真是难以言喻的好。
不过沉甸甸的十斤钱,真是看上去多,听上去更惊人,但实际上一点都不经花。
没办法,谁让所买之物都是古代奢侈品呢?
一张好点的纸张要三文,这个自然不可能买,于是买最便宜的,发黄又粗糙。就这也不便宜,一百张粗纸要六十文,够吃二十碗羊肉汤了。
然后是毛笔,也是最普通那种,一管要二十文。
墨,十五文,但只有一两,还是连成条成块的墨锭都不是,就是一堆黑乎乎的碎片。
最后是砚台,当然也少不了砚子,总不能用手指搅墨粉弄得满手污黑,于是买了砚台,又要买砚子。
这时的砚台大多是陶制,属于手工艺品,价格可想而知。
想想一个粗陶碗,都要三十文。
一方砚台和一个砚子相比起来也就不算贵了,一百八十文。
所以,这时候读书就是奢侈的行为,笔墨纸砚买齐,还是最便宜的次等货,一共都要二百七十五文。
剩下的钱再定做衣服是不成了,外面的裁缝做一件男士袍衫就要五百文,刘辰星果断的选择扯布,自己阿娘女红不错,相信阿娘也舍不得花钱在外做衣服。
质量较好的绢要五百文一匹,一匹宽一尺八,长四十尺,做两套衣服没问题,但现在要做四套衣服,这钱就不够买绢了。
而粗布虽便宜,一匹才一百文,但比自家织的土布也强不了多少,洗不到两水,就颜色掉的差不多了,买这还不如用自家的土布。
这时老百姓的衣服面料以葛麻为主,又有规定,庶民衣服为白、黄二色,正好是葛麻的本色,所以路上见到的人多是身穿白衣或黄衣。不过又不是立国之初,现在都已经历了三四任皇帝,早没当初那么严苛的规定。尤其是女子,衣服颜色越发五彩斑斓,都以明亮鲜艳为风尚。只是贫家小户,穿不起那色彩鲜艳的绫罗绸缎,多是一身本色的粗布麻衣。
想到这些,刘辰星一咬牙,还是买了一匹嫣红色的粗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