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 探春(2 / 2)
这日一样的作息,晨读完后,柳阿舅和阿兄都不在家,刘辰星一个人更懒得做朝食,几步路走到坊门口要了一碗黄澄澄的粟米粥和羊肉包子吃了,就回到家中练字。
天气尚冷,刘辰星就跪坐在正堂的地炉旁练字。
按照进度,今日当默写《礼记》第二十八篇《仲尼燕居》。
蘸了蘸墨,提笔挥毫泼墨,第一句“仲尼燕居,子张子贡子游侍,纵言至于礼。”便现于宣纸之上。
她从习字开始,便以时下最常见的“楷书”练习,如今练习“楷书”已有十年。
十年如一日的练字之下,一手“楷书”可窥已有小成。
只见《仲尼燕居》第一句二十来个字,字体端庄,笔力遒劲,再见书法之人不过十五稚龄,如何也当得一声大赞:极好!
刘辰星看着自己所写之字,却倏然一叹,不甚满意地摇了摇头。
果然已到瓶颈,无论再怎样练习,字体也毫无寸近,最多行笔更为流畅扎实罢了。
既然再写也不满意,刘辰星索性放下笔,欲起身到院子里走走,让自己想一想从古至今的书法大家如何练字。
“书法大家”四个字闪过脑海,刘辰星脑中灵光一闪,忙不迭转身,看向正堂上座墙上悬挂的八个大字——天道酬勤,终成大器。
前四字乃方正的正楷,后四字乃狂放不羁的草书。
二者虽是不同字体,但一比之下,高低立见。
刘辰星目光久久落在“终成大器”四个大字之上,心中猛地一跳。
当年她见识浅薄,不知姜墨大名,如今在长安待了一年多快两年之久,身为一个文人,饶是交际圈狭窄,也知姜墨书法大家之名。
想到年初姜墨留给她的话,可去城南郊区拜见。
当年省试未能参加,自然未按当初所言省试之后去拜见,后来又有麻辣烫和火锅生意缠身,也就一直未去。
如今阿舅和阿兄都不在,她又省试完无所事事,不如城南一寻姜墨,若能得一指点,岂不比现在这样冥思苦想更好?
刘辰星眼睛一亮,又见现在不过早上,当即换去身上的胡服,穿上正式的褐袍,就骑马往城南郊外而去,也算是赶上了一波探春的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