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粟春雨是一个很专心的人,走路的时候能目不斜视,就不会东张西望。所以,哪怕言谢已经快要与她擦肩,她也不曾发现对面的人是熟人。
言谢伸手截住了她的去路:“哪儿去啊?”
若不是太过熟悉这道声音,粟春雨就该把声音的主人划分到不良少年的行列里了。
她下意识地扬伞抬头,只见言谢上身穿着黑色的连帽字母卫衣,下身是一条浅蓝色的宽松款牛仔裤,校服随意搭在肩上。或许是早上洗过头的原因,他的头发很蓬松,细碎的刘海软绵绵地趴在额前,为他增添了几分稚气。
而令粟春雨羡慕的,是他的肤色。他本身皮肤就很白,穿上黑色卫衣之后,整个人更白的有些发光。
平时看惯了穿校服的言谢不觉得他有何不同,今天猛然间见到穿一身休闲穿着的他,粟春雨着实惊艳了一把。
她是知道言谢相貌出众的,可人类有个缺点,对于熟悉的人与物,相处的时间久了,就会有些不辨蚩妍,忘了他们本身有多让人移不开视线。
言谢于粟春雨,正是这样的一个存在。
粟春雨觉得自己的心跳好像有点快,可仔细去听,又好像是漏跳了几个节拍。
她从来没有过这样的体会,她有些惊慌。
雨下的越来越大,砸在伞布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
粟春雨举伞往言谢头上一遮,替他挡去雨滴的袭击。全然下意识的行为,却做得格外熟稔。
“你怎么不带伞?”她问。
言谢比粟春雨要高出近一个头的高度,见状,自然而然地从她手里接过了雨伞。
“我打车来的,半路才发现下雨了,懒得回去拿。”他答。
粟春雨“哦”了声,“那我们走吧,快到上课时间了。”
看她依然没有调转方向,他动作比脑子更快一步地揪着她的书包,强行把人拎了过来,“学校在前面。”
粟春雨立马表明自己的态度:“我要走地下人行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