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吊死(2 / 6)
等了一会,司理参军和仵作到来,赵磊吩咐几句,拿了状子进了州衙,向知州刘海禀报。
刘海现在已经年迈,这些日子只一心在上表请求致仕,政务基本不理,还是交由赵磊处置。
知会过了知州和通判,赵磊回到使院,把状子放在一边,重新调出宋三的案卷,仔细查看。
案子已经过去多年,各方的证词错漏不少,很多地方对不起来。
比如宋三说是父亲故去之后,母亲才离家改嫁。
但从杨大娘那里得知,是她先到了永城县西门德清家里,那时丈夫健在,后来只听说丈夫不见了。
后来再问的时候,才发现宋三原来好些日子不见父母,是听人说起事情的经过。
最后被接到家里,见到刘虞侯,接着就是父亲毙命,那时杨大娘并不在家。
这种错漏的地方着实不少,年深日久,周围的邻居记忆不清,很多事情都已说不明白。
正是因为如此,这案子才成了疑案,最后只按宋三当街杀人,一斩了之。
把案卷放下,赵磊重新梳理一遍,如果假设杨大娘说的都是真的,西门德清和陆虞侯勾结谋财害命,那么很多事情就讲得通了。
宋三的父亲回家筹钱,为防意外,把儿子送到别处,直到钱筹得差不多了,才把儿子接回来。
只是不知刘虞侯最后怎么改了主意,害了他的性命。
宋三当时年纪幼小,周围的人对他说的话有真有假,未必是要害他。
这个时候再问,当然没人承认那时说了假话。
正在赵磊整理卷宗的时候,县尉前来拜见。
行礼毕,县尉道:“下官查访清楚,衙门自尽的妇人是杨大娘,也是前些日子当街杀人的宋三的生母,她是昨日进城,找了几个写信的先生,各写了几句话,大致就是状词上的句子。”
“只是这妇人仔细,每处都是写几个字,连贯不起来,最后她照着描成状词,昨夜她并没有入客栈,不知哪里候到半夜,吊死在州衙门口。”
赵磊放下案卷,问道:“既如此说,就是母亲心痛儿子,别无隐情?”
县尉道:“至少依下官查探,当别无隐情。”
赵磊闭目不语,过了一会,唤过一个随从来道:“你去请诸曹官到使院来,就说有事相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