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童男童女(2 / 4)
身为遗巢之主,相比个人情感,遗巢的利益和荣耀,永远都应该摆在第一位,鬼首大人知道,赖长青又何尝不知道这点。
“鬼首大人,如若余先生所言,此女并非纯洁之身,我为自己的疏忽,甘受遗巢蚀骨之法。”
面对鬼首大人的质问,赖长青没有为自己推脱,这便是他血性的一面,也是他成为遗巢左护法的魅力所在。
遗巢秩序,本就是遗巢建立之初立下的铁一般的规矩,而且当初立下这些严厉的酷刑,就是为了警示后来者,而蚀骨便是这些酷刑当中,最为残忍的一个。
古有刮骨疗伤,今有蚀骨之痛,蚀骨,又名销魂蚀骨,顾名思义让灵魂离散,辅以侵蚀之法,腐蚀骨头,让受到惩罚的人,忍受这蚀骨之痛。
这种刑罚完全是出于对只剩下骨架鬼魂而设立的,能够让鬼魂感受这蚀骨的锥心之痛,但赖长青是人不是鬼,又岂能忍受此等非人的酷刑。
身为缝尸一脉的传人,面前的人是人是鬼,余火一眼便能够辨别出来,余火早就看穿了赖长青的真实身份。
赖长青自然是无法忍受这蚀骨之法的,一旦受刑,等同于是自寻死路,这点余火再清楚不过了。
如果余火这个时候出手相救,或许赖长青能够捡回一条狗命,但余火犹豫了,因为赖长青并非什么好鸟,甚至好几次都痛下杀手,差一点要了余火的命。
余火心里纠结颤抖了一番,最终决定救下赖长青,眼下救出汤若惜,找到冥灯的下落才是当务之急,不能为了报复,而节外生枝坏了大事。
“好,男子汉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搬家法上来。”
赖长青自寻死路,纵然是鬼首大人不舍,却又岂能在众人面前丢了家法和颜面,当众要人搬上了行刑的家伙。
见赖长青要凉,一旁的柳无声可就乐开了花,就差要笑出声了,可他高兴的不到一分钟,余火却改变了这大好的局面。
“慢着!”
余火话音刚落,众人一片哗然,顿时陷入了寂静,试想这可是鬼首大人大动干戈的时候,怎敢有人出言相劝,这不是找死又是如何。
鬼首大人不轻易用刑,这是自打遗巢建立秩序以来第二次。
而第一次用刑,便是用在鬼首大人自己身上,而讽刺的是,用刑之人不是别人,正是这赖长青。
当初鬼首大人因为个人私欲,不顾遗巢的利益和荣耀,为自己心爱的女人开了后门,破了先例,为此让遗巢好不容易建立的秩序和威严,造成了巨大的信任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