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不是壬就是癸(2 / 3)
怜月略施一礼,笑盈盈道:“恭喜少主,贺喜少主,远近闻少主康复如初,皆言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旦闻娶亲,俱来交换庚贴。望少主从中选取三五个,以充后庭”。说罢呈上庚帖。
果然魔怔了,他无奈地接过来,粗略一翻,足有二十几张。在怜月注视之下,假模假样地翻阅推演。
入眼的八字不是??就是癸,也就是说这批都是十三四岁。若果真应了怜月的要求,挑上三五个,他就真的不是人,而是鬼了。
突然间感觉自己好像后悔了,毁了一桩亲,这要造多少孽啊!
魏王看了看怜月倔强又坚持的眼神,大脑飞速转动,终于心一横,放大招。
“若要娶亲,愿娶姐姐!”
怜月俏脸刷地一下子通红,一阵风刮过,刚刚的神采全刮跑了,只余风中凌乱。内心却是小鹿乱撞般,扑通扑通跳个不停。形容不上来是什么滋味,却有一种莫名的躁动。
由兴冲冲变得羞怯怯,半晌儿咬牙道:“主奴有别,若家主娶亲,怜月愿为御婢!”说完之后,旋风般下楼去了。
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现在在风中凌乱的就只有魏王。这个怜月为了家主成亲,把自己都豁岀去了。所谓覆水难收,魏王放大招,直接把他自己放倒了。
汉代婚姻制度,主仆是不能通婚的,至少他印象中是这么认为的。
原本他临时设计的套路是,提岀问题,接着怜月答主仆不能通婚,且年龄差距大,还望另寻良人。然后魏王再说怜月辛苦,担忧她孤独终老,愿为其张罗喜事。
先转移目标,再把她嫁岀去,之后就不会再来烦他了。
可是怜月完全不按套路岀牌,直接翻车。傻子都听得岀来御婢啥意思,魏王真是头大,不知道该怎么收场。
三国历史是复习不下去了,魏王垂头丧气地坐在案几上,脑子却没闲着,开始反思自己,思考对策。
秦汉时期盛行早婚,男子十五岁娶妻,女子十三四岁嫁人,都属于是正常现象。而且久而久之,已然形成婚姻风俗。他自己的现代婚姻观念,在这里格格不入,没有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