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曾布露锋芒(1 / 1)
与吕惠卿同为崇政殿说书的曾布,其性格就没有那么温和了。他和哥哥曾巩,还有刚刚进入制置三司条例司的章惇同为嘉祐二年(157的进士。曾布表达了自己对国政的看法,神宗皇帝十分欣赏,三天之内神宗皇帝召见他了五次。其观点与王安石深度契合,遂加集贤校理、判司农寺与吕惠卿共同进行经济方面的改革。他的哥哥曾巩与王安石只能算是文学上的朋友,曾布才能称得上是王安石事业上的知己。
“青苗法”推出后不久,苏轼就上《万言书》反对,说道:“臣之所欲言者,三言而已。愿陛下结人心,厚风俗,存纪纲。”又言:“国家之所以存亡者,在道德之浅深,不在乎强与弱;历数之所以长短者,在风俗之厚薄,不在乎富与贫。”反对言利,不满“青苗法”、“均输法”等新法追逐盈利。这和司马光的施政纲领倒是很契合:“修德者三,一曰仁、二曰明、三曰武;治国者三,一曰任官、二曰信赏、三曰必罚。”听上去非常有道理,但其内涵和外延都很模糊。再加上韩琦这样的重量级旧臣对新法的非议,王安石颇感心力交瘁。但曾布是新法以及王安石的坚定支持者,挺身而出一一驳斥了韩琦、苏轼等人的奏疏,鼓励神宗皇帝坚定不移的支持王安石变法。
曾布上疏说:“陛下凭着自己的雄才大略,任用博学有远见卓识的大臣,旨在大有作为。但有大臣在上面带头反对,小臣议论纷纷在下面附和。人人都窥伺间隙,巧言毁谤,用含糊不清的语言混淆视听,以使众人喧闹,使陛下受到蒙蔽。陛下应用诚心勉励君子,用威刑斥退小人,使天下都知道君令不可违,法令不可慢。这样还有什么作为不能实现呢?”这显然是对王安石改革的支持到了无可复加的地步。
一天,条例司里吕惠卿、曾布、章惇都在文案上挥毫落纸。见到王安石进来,大家都放下了笔。对于新法的议论纷纷,让条例司蒙上了几分阴郁的气氛。
吕惠卿问王安石:“新的‘农田水利法’要不要暂缓颁布,让章公有充裕的时间相度利害?”
还没等王安石回答,曾布立刻说道:“不可!要快。不仅‘农田水利法’要加快拟制,还要督促薛向加快‘均输法’的执行。至于不完备之处,后续再改。”
看到大家都不解的看着他,曾布接着说:“青苗钱靠卖度牒根本不是长久之计,只有加快执行‘均输法’,将获得的利益补充到青苗钱中才能持续。而青苗利息马上就要收缴了,不能把这些钱放到国库和左藏库里闲置起来,钱只有加快流通才能生出价值。‘农田水利法’的执行正是需要大量资金保障水利建设,把青苗利息注入其中加快资金循环。这样一方面增加财政税收,一方面可堵住政府敛财的非议。”
听到曾布的回答,王安石会心的笑了,说道:“子宣深得我意,这就是‘民不加赋而国用饶’,加快资金循环,政府财政税收就会增加。而且新法是一盘棋,各种配套的改革措施不能慢。”
王安石今天看到曾布的表现暗自高兴,如同捡到一块美丽的宝石,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过州桥的时候,口中居然开始哼哼出小调。
这些改革派的头脑也都很灵光,立即达成了一致。就这样“农田水利法”也在熙宁二年(169冬天颁布实施了。
《农田利害条约》付诸路:请有种植才能的人,指导因地制宜的农业生产。能够修缮的灌溉水渠、河流流道就尽快修缮,不能修缮的区域作为田地耕种。对于灌溉条件不好的耕地,分析其原因是水利本可及众,个人为之占擅;还是本离河港不远,为私人地界所隔。将具体原因上报各州县,州县可解决的立即实施,工程浩大或涉及多个州协调的情况,尽快上报朝廷。对其言事贡献大小进行物质奖励,甚至任用提拔。
对荒废的田地也要分析原因,丈量后策划召募垦辟。对兴修水利项目,计度所用工料数量和人工数量。若事体大,管勾官躬亲相度。开垦废田、兴修水利、建立堤防、修贴圩垾之类,工役浩大、民力不能给者,许受常平、广惠仓青苗钱。也可个人出资,根据贡献大小朝廷给予奖励。专款专用,中饱私囊者严惩不贷。
由于有“青苗法”为政府盈利的配合,资金得到了有力保障,“农田水利法”的效果也就非常明显。“农田水利法”的施行过程中,沈括的“淤田法”在技术层面上,对改善耕种土地质量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熙宁八年(175,司马光在嵩阳书院看到,“农田水利法”颁布实施六年间,兴修水利田一万零七百九十三处,为田三十六万一千一百七十八頃有余。司马光表情凝固了,他没想到朝廷上那伙儿逐利的“小人”可以取得如此成就。“农田水利法”对调动百姓劳动积极性,提高农业生产力的作用,他是低估了
而在熙宁三年(17,“农田水利法”虽然只有政府投资,没有利润回报,但批评的声浪并不小。反变法派的“君子”们并没有停止非议。因为本质上他们反对的是“变”,“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只是一件道德的外衣而已。至于反对的内容完全可以“莫须有”或者夸大其词。
司马光的死忠,天章阁待制、知通进银台司孙固和监察御史里行刘挚就对“农田水利法”不以为然,他们上奏神宗皇帝:“‘农田水利法’是一个恶法,应尽快废除。很多百姓家里的房子和土地已经世代在那里,偏偏因为依照‘农田水利法’影响了土地灌溉,说拆就给拆了。百姓民不聊生,所告无门,投河上吊的人不计其数。”
曾布说:“为保障州、县大范围区域合理利用水利资源,局部拆迁是不可避免的。按照新法规定,给予拆迁户土地面积及钱币的补偿,据臣所知百姓拿到的补偿款是很满意的。不知刘御史所言‘投河上吊者不计其数’,是在哪个州?投河上吊了多少人啊?”
孙固便说:“言官言事不必‘分析’,百姓对补偿款有不满,地方官执行过程中苛扣补偿款,也都不再少数吧?”
曾布说:“违反国法地方政府有提点刑狱,朝廷有三法司,按律当责行事,和新法有何干系?至于百姓对补偿款是否满意,出于各自的立场,在价值判断上有分歧无可厚非,和新法就更没有什么关系了。”
王安石领导的变法派中有不少帝国的顶级人才,坚定与王安石站在一起,推动着改革乘风破浪。也有不少追随者在面临巨大阻力时退缩忘记了初心。起初苏轼、苏辙兄弟也是支持要理财的,结果看到反对的声音此起彼伏就退缩了。陈升之、李常之流不过是想利用王安石改革的平台谋自己的仕途,目的达到了或者权衡得失后就改变了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