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一改到底(1 / 1)
熙宁三年(17,制置三司条例司在反对声中终于被摘了牌,改革事务重新由中书省主导。但没过多久,这些以台谏为首的反改革派就认识到他们今天对付的是一撮前所未有的硬茬。几年前,台谏们在“濮议”事件上似乎大获全胜,他们从那时就知道了自己的威力。从单个弹劾文彦博、庞籍等中书省的宰相,到治平年间在“濮议”上扳倒整个中枢的宰职班子。台谏们发现,一个六品的御史在朝堂上的威力简直就可以遮天。但现在他们发现王安石、吕惠卿、章惇……都是一些怪人,各个不通人情,脸皮也很厚,说什么都不脸红,还我行我素。
当台谏们又朝堂大呼司马光“无为而治”的那一套时,王安石再也忍不住了,说道:“从古到今就从没有出现过什么‘无为而治’。‘无为’一定程度上可起到缓和矛盾的作用,其实质是让发展慢下来,不过是躲避问题罢了。‘无为’相比于‘妄为’确实好了很多,但如果想富国强兵,那只能是‘有为’。”
倒是坚定的反变法派,远在应天府的王拱辰对王安石的议论很为理解,说道:“想想也不奇怪,王安石才高八斗,凭什么才高八斗呢?不过是别人在通人情事故的时候,他在读书学习罢了。有得必有失,当你学富五车的时候,你哪里知道普通人都有怎样的思维模式,哪懂人情世故?”
正如王安石对身边的人说:“每当听到周围人谈论人情世故的时候,人名是如此熟悉,事情是如此陌生,就一度产生错觉:自己究竟是不是大宋朝廷的官员?”台谏们也意识到,物以类聚,王安石选拔人才不可能脱离他自身的见解。变法派的班底几乎都是和王安石一个模子里铸出来的。台谏们终于见识了这次的对手都不是正常人,这一仗注定了是一场败仗。
熙宁四年(171,御史台李常、刘挚、杨绘,甚至吕公著都被王安石“请”了出去。之所以说请,王安石还是客气的,基本是吃喝都保障,就是剥夺了他们说话的权利。朝廷上下震惊了,大宋朝还从没有强硬过。大宋朝科举取士,两府三司的官员大多都是普通家庭出身,通过科举一步一步从绿袍到红袍,从红袍到紫袍,其中的辛苦他们自己知道。说赶走就赶走,除了司马光谁都得掂量掂量,因为司马光可以拿着国家经费,带着团队去著书。朝廷这下安静了。
不赶他们走,他们今天摘你的牌,明天就把你王安石等人逐个清走。赶他们走,没有反对的声音了,改革派也失去了监督。曾布就一直在探索如何能和反改革派建立一种妥协,共同推动改革,结果两边都骂他。这可真成了大宋朝的不治之症,大宋朝的这些读书人都是从西楚霸王身上总结过教训的,必须要赶尽杀绝,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哪里有什么妥协,兼容并蓄?
改革的过程中官僚反对,可以赶他们走,但如果改革的方针和帝国制度产生冲突的时候该怎么办呢?对上产生制度上的不协调,对下就会在执行上发生偏差。王安石的职位再高,他也是中书省的宰相,上有皇权,下有基层,哪能事事都能如他所愿?兵制改革与帝国制度的不协调而遇到的阻力就是巨大的,改革派便不得不用智慧妥协了,总不能把神宗皇帝也给赶走吧?几年后,西北告捷的王韶,平定西南的章惇曾共同回忆说:“大宋军事力量的显著增强,得力于介甫推行的一系列兵制改革。”
大宋朝的经济改革让国库充盈,但也架不住庞大的军费开支。军费开支占每年财政收入的五分之四,但军队却不能一战。募兵制度下的一百二十万大宋禁军,大多都是老弱病残和地痞无赖。他们吃在军营、养在军营,平时不生产,直到退休领退休工资。再说将领,他们平时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军队在哪里,只有战时听命皇帝调遣。枢密院负责军队调动,三衙负责马军、步军、殿前军的军事训练。兵不知将,将不知兵。这样的军队焉有不败的道理?庆历年间范仲淹就认识到了这个问题,募兵制虽然内乱的风险减小了,但是对敌作战却也打不赢了。庞大的禁军成了收容所,还要花掉大量的国家财政。范仲淹想改成唐代以前的府兵制,推了一下没推动就放弃了。问题就是这样,庆历年间弊病不处理,拖到了熙宁年间问题同样存在,变得更难处理了。
大家讨论时有人说:“府兵制优势明显,百姓农忙时搞生产,农闲时军事训练,战时能作战。”
也有人说:“府兵制想想都可怕,如果哪天百姓认为官僚就是敌人,或者官僚比敌人都可气。他们会把枪口对准谁呢?”
王安石这次做了一些变通,把府兵制进行了一些拆解。先后推出了“保甲法”、“置将法”、“保马法”和补充的“军器监法”。
“保甲法”的具体做法是,十家为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每保设置一保长,每大保设置一大保长,每个都保设置都保正一人,副保正一人,由选举产生。每户有两丁以上的,选择其中一人担任保丁。单丁、老幼、病患、女户不需担任。凡是同保中有人犯有杀人、放火、强奸、传播邪教、下毒伤害人畜等罪行,知情不报的要加以惩罚。
这时便有人提意见说:“这种警察制度虽然对防盗贼、训练民兵方面确实有益,但却切切实实的增加了百姓负担。原本‘募役法’就有抓捕盗贼的职责,怎么又生出一个加重农民负担的‘保甲法’呢?”
当新法一项一项的频繁出台,原本是为了解决新法出台后配套制度的完善,但随着变法的深入,新法本身也出现了矛盾,需要不断调整。中书省便对“募役法”中抓捕盗贼部分的免役钱数额进行了调整。
“保甲法”解决了民兵的训练问题,但如果没有马匹,训练的意义就荡然无存了。但马匹也是重要的战略物资,不能说拿去给百姓军事训练,那不是摆明了推行府兵制吗?所以,变法派进行了一些变通,即推行“保马法”。官府把马送给百姓代养,并给予一些经济奖励,有紧急情况的时候,由官府按照马的价值收购。但马死要赔偿。王安石本人也做过群牧司判官,从他擅长的经济学上阐述其道理:“官府养马弊病很多。官府养马用的是公款,天下人共知公款管理效率不高。”
这条法令的问题也很明显,被人指了出来:“马是高价值的战略物资,但也是动物。马死,养马人就要赔偿,百姓的负担太重了。公款养马虽然效率低,行政管理责任虽然不明确,但却对养马这种风险较大的业务是有利的。”
当有了民兵,有了马匹,就该考虑将领了。熙宁推行的“置将法”是将大宋区域分为若干个战区与兵团,将领与士兵集中训练,在共同训练中培养默契,有效提升了战斗力。
熙宁五年(172,王安石的儿子王雱已经成年,担任崇政殿说书。王雱和章惇、王韶等人差不多,都属于天才级人物,还真不是倚靠着父亲平步青云的,恰恰相反,如不是碍于父亲是当朝的宰相,他上升的还会更快。
王雱上疏朝廷,推行“军器监法”。他建议设立国家直属的兵工厂,聚集大宋优秀的技术人才,改善兵器质量,同时也减少对贵重原材料的浪费。能够认识到系统而全面的提高武器质量以提高战斗力是很具有前瞻性的。但麻烦也不少,军器监是国家直属的武器生产部门,产品由枢密院购置,项目由中书省批复,经费由三司下拨。这些武器该怎样定价来维持正常运营呢?这种破坏了市场规律而引入的国家武器研发,会不会导致枢密院的极度腐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