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三十二章 日记(2 / 3)
数息后,李息收敛心绪,先把身上的札甲卸下,接着从角落处捧起了一个长条形的木盒,随后小心翼翼的将其打开,将里面的事物郑重其事的取了出来——
一把小巧的刻刀,一捆粗糙的简牍。
和其他几个人不同,李息虽然家境贫寒,但是因为住在乡塾附近,从小旁听偷学之下虽然写不了文章华赋但是日常词句还是能够熟练读写的。
汉代不像后世,笔墨的制作技术没有那么成熟,所以价格还是比较高的,就算普通的笔墨加起来也要五六百钱,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而且这种消费还不是一次性的,两个月就要发生一次,家产在中户以下的根本用不起。
所以李息用的是刻刀及简书的组合,毕竟汉代制简书的技术已经非常成熟了,九十钱一卷,虽然价格也不算低,但是相对于四百多钱一卷的帛书已经是绝对的良心价了。
不过尽管李息每个月都能攒出两卷竹简的钱,但是他却没真的把存下了五铢钱都用来买竹简上。
毕竟他当初应募郡国兵的目的可不是为了保卫汉室,而是因为当兵工资高,可以早点攒到钱娶媳妇。
在汉代,娶妻是一件很氪金的事情,尤其到了东汉,更是攀比成风,如果没有足够的聘礼是绝对讨不到老婆的。
像李息这样家庭条件的小农、小手工业者和平民,其全部家资也就数万钱至十余万钱,但是结婚用的聘礼就需要万余钱至数万钱不等,虽然女方也有陪嫁的,但通常对等的陪嫁也就在两千钱至万钱之间,并且还是受到汉律保护女方独立财产,聊胜于无罢了。
所以为了不因婚致贫,绝大部分人都是在攒够了聘礼钱才敢去请媒人帮忙物色,李息同样也是这个想法,为了省钱,平时他都是用树枝在地上写划,只有觉得非常重要的事情,才会使用简书。
不知为何,李息一回营房就有一种感觉,这几日的事情非常重要,他应该记下来。
所以他一手拿着刻刀,一手捧着简牍,快步走到门口的朝阳处。
天色将晚,打定了主意要开始篆刻简书的李息知道,他必须要抓紧时间才行,等到天色完全暗下来就写不了了。
因为虽然营房内设有烛台,但那是紧急情况下才能点燃,不是来给大家日常所用。
除了每隔五个营房都有一个的固定举火照明点,按照军律,其他地方一概不允许随意燃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