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全灭(1 / 2)
也有的蒙古人一时不死,护卫们都毫不犹豫地前出几步在他们的心口补上一刀。
忽然,一匹死马的旁边颤颤巍巍地站起一个拄着弯刀的血人。
那人魁梧的身材,扎着几缕脏兮兮的小辫子,满头满脸的血污,腹部的铁甲已经被铅弹撕开,里面正汩汩地往外面涌着鲜血。
只见他踉踉跄跄又往前走了两步,嘶吼道:“卑鄙的胡扎!我是草原上最勇猛的战士巴突兀尔!谁敢与我一战!”
刘戎停下脚步,他听不懂蒙古语,向身边问道:“这鞑子说什么?”
身后的太平堡防守官许浚朴赶忙恭声道:“回大人,这鞑子说他就是巴突兀尔,在求死呢。”
刘戎看他身上的血流了起码两斤不止,铁定是活不成了,不能献俘朝廷,继续消费,禁不住就是一阵惋惜。
“结果了他。”
刘戎的亲兵队长李子权答应一声,从地上捡起一个长枪,他双臂自然下垂把长枪随随便便地横在大腿前,大步流星地一直走到巴突兀尔面前不到两米处才停下。
巴突兀尔弯了弯腰拿出最后的余力把刀拉到身后做出了一个搏斗的准备动作,一边用黑色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紧紧盯着李子权的眼睛,一边嘴里骂声不止。
李子权缓缓把长枪平端到胸前,手臂迅捷地一挥,横过来的枪柄就闪电般地抽在了巴突兀尔的小腹上,然后他倒转长枪又对着对方前胸飞快的一收一捅。
巴突兀尔的谩骂声戛然而止,瞪着一双牛眼直挺挺地趴倒在地,死透了。
接下来的战斗毫无悬念变成了大新堡士兵对一圈圈蒙古人的围剿,越来越多的蒙古人跪地乞降,然后便是紧闭堡门对漏网之鱼的搜捕。
一个时辰之后,李仲宣带着几个士兵将一个汉人装扮的男子提到了刘戎面前,道:“大人,这狗鞑子竟然逃到军户家里抢了衣服,妄图蒙混过关,据属下拷问,好像是领头鞑子的亲弟弟。”
那男子一被扔在地上,便是把脑袋在地上磕得当当响,哭号道:“天官饶命啊!小的最是稀罕天朝,可恨巴突兀尔那瘪犊子好好的日子不过,偏偏忽悠大家过来抢天朝,实在是该千刀万剐啊!”
刘戎听他一口地道的辽东汉话,饶有兴致地问李仲宣道:“这家伙简直和汉人无异啊?你是怎么发觉他是鞑子的?”
李仲宣刚要吹嘘一下自己的火眼金睛,那鞑子却是抢先道:“天官哪里话,鞑子就是鞑子,即使是学了天朝人的皮毛,骨子里还是粗陋的鞑子,小人猪油蒙了心,才会耍这等小聪明。”
刘戎自打到了辽东之后,看到的蒙古人都是一帮凶狠残酷不要命的家伙,虽说野蛮却也勇敢,还是第一次见到他这样奴颜卑膝的鞑子。
心中起了戏谑之心,便是笑道:“巴突兀尔自然该千刀万剐,可他已经被捅成筛子了,你们这些鞑子敢追随他抢劫我天朝,你又是他的亲弟弟,也少不了当头一刀!”
那鞑子听说巴突兀尔已死,神情愣了一下,继而大喜道:“巴突兀尔死了?死得好!死得好!这瘪犊子老是冒犯天朝,也害苦了部落,活该抽筋扒皮,这样死了实在是便宜了他!”
笑完他又大哭道:“可是天官明鉴,小的这次确实是被这狗鞑子裹挟的没有办法,却也没敢杀一个天朝百姓啊!小的原本在老汗戈勒赤手下做事,根本没有参与几月前的抢掠,可这狗鞑子死性不改这回又设计劫持了老汗,小的便只能逃命,否则会被台吉们迁怒剁成肉酱的啊!”
刘戎闻言一愣,继而眯了眯眼,道:“你叫什么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