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伴月县(1 / 3)
第二天的清晨,张哲慢慢的合上了面前的箱子,此时的他已经完全变了一个样子。
在他的脸上和身上都填充了利用天言之力改变了性质的猪肉。
即使是张哲的同学和邻居也绝不会认出此时的他,至于他现在的位置,他已经提前定好了靠近城门的酒家。
……
伴月县是南月城的附属县,作为一个偏僻的小地方,说来讽刺,这里却比南月城更好的维持了朝廷的秩序,它甚至还有县官。
而伴月县衙门就是张哲此行的目的地,其位于县城中心。
面对着距离南月城二十里的伴月县,张哲为了节约时间只好赶着城门开启的时间出门。
在花费了两个小时和少量的贿赂之后,张哲终于看到了自己的目的地。
伴月县衙坐北朝南,门口两尊与人等高的石狮子,红棕漆的大门两侧,摆着油漆剥落的大鼓。
县衙的结构很值得说道,最大的当然是知县,叫做主官,他有两个副手,一个是县丞,一个是主簿。
三位朝廷命官之下,是典史,又称首领官。但没有品级,不入流。
这些人加上一些小吏就支撑起了整个县城的运转,当然在南月城里这些职位依然存在,只不过,上面没有人罢了,至于上面原本的人去了哪里。
可能在那个女人的或者男人的肚皮上面吧。
站在县衙门口的张哲静静的看着衙门的大门,就这么看了五分钟,最后叹了口气,直接就走进了衙门。
恰好这时伴月县的典史在点卯,站在堂前的典史看见了径直向着县衙里面走的张哲愣了愣。
那表情,仿佛青天白日见了鬼一般,不敢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