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1 / 6)
疯娘杀死了村高官,用一把破旧的镰刀,断掉的一截,捅进老书记的胸膛,然后就坐在血泊旁,用清亮如泉水的嗓子,唱很老的曲调悠扬的山歌。</p>
这演员最初挑选,就考虑了嗓子,真的很好。</p>
从影片拍摄的角度,这一幕,尔冬升差点忘了喊“卡”。</p>
杀人是一件大事,除了陆雪歌,没有人知道疯娘为什么这么做,以及她这么做时,清醒还是疯着。就连姐姐陆秋言都不知道。十五岁是三年前,三年前她生过一场大病……</p>
疯娘被带走,听说关进了精神病院。</p>
7月高考,陆秋言落榜了,至于陆雪歌,她似乎从来就没有过希望,自然也就谈不上落不落榜。</p>
“陆秋言你再考一年吧,我会赚钱,我一直都在赚钱的,所以,你再考一年吧。”姐妹俩在家的时候,陆雪歌说。</p>
陆秋言说:“差太多了,再一年我怕也考不上。”</p>
陆雪歌说:“那就两年,三年也行,反正有我呢。”</p>
那天,陆秋言并没有给妹妹一个明确的答案。</p>
当天晚上,她在河边见到了阿新。</p>
“那,那……那你要不要跟我去港城?”郑忻峰饰演的阿新指给陆秋言一个方向,说:“就在那边,过海就是,去了我可以做工,港城赚钱容易,我能赚到钱,让你有饭吃。”</p>
陆秋言抬头看了看他,没说话。</p>
阿新努力笑一下,说:“不去也没事,我大概还会来的。”</p>
“不是,不是呀。”陆秋言低声说:“我也可以做工的。”</p>
夜,河面有光影浮动,风徐徐,两个人并排坐在河堤上。</p>
“我自己做工赚的钱,可以寄给陆雪歌吗?”陆秋言问。</p>
阿新空划着打火机,点头,说:“嗯。”</p>
“等我们安顿好了,把她也接过去吧。你没见过她,不过也没关系,我们是双胞胎。”</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