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八章 法不禁典妻(2 / 2)
且说诸葛亮担心后方有失,待南中稍安后,便领军北归。
大军行至一途,忽有一名衣衫褴褛的女子从丛林中窜出,跪在大军前方,声嘶力竭地喊道:“求丞相主持公道。”
王平大手一挥,大军止步。其命人上报诸葛亮,然后下马,来到那名女子面前,将其扶起,道:“姑娘有何冤屈,能否先告知末将?”
那名女子望向大军中央,道:“恩公告诉我,只有见到丞相,方能告知。”
王平心中一凛,猜测此事恐怕没想象中那么简单,道:“不知姑娘所言的恩公是何人?”一边说,一边仔细打量眼前女子,见其身形暴瘦,脸色蜡黄,双眼无神,身上衣衫破败不堪,手上还有些血迹,似是摔伤所致。
王平上看下看,看不出眼前女子有丝毫习武的迹象,但仍旧不敢大意,气凝周身,若是其有行刺诸葛亮的迹象,便率先发难,将其擒下。
这时,诸葛亮、诸葛果、公孙尘三人走来,公孙尘敛神凝气,真气缓运,凝于手中剑鞘,只要眼前之人有丝毫不妥,鞘中长剑便会立即迸射而出。
王平对诸葛亮抱拳行礼,那名女子见来者正是汉丞相诸葛亮,连忙跪拜在地,道:“求丞相给小女子做主。”
诸葛亮道:“姑娘请起,为官者没资格承受百姓之跪。”
诸葛果上前将其扶起,乘机运气试探,察觉其体内毫无内力,方放下心来。
公孙尘见诸葛果神色,已知眼前女子应该不是刺客,但潜藏在剑鞘内的真气依旧凝而不发,以防万一。
诸葛亮道:“姑娘有何冤屈?尽管直言。我自会给姑娘一个交代。”
那名女子看来看周遭众人,神情忸怩,不敢直言。
诸葛亮看出端倪,对周遭道:“果儿随我前来,其余人在此等候。”
语罢,诸葛亮、诸葛果与那名女子向远处走去。公孙尘与王平虽是不愿,但亦不敢违背诸葛亮军令。
三人来至一处偏僻处,诸葛亮道:“现下姑娘可以说了吧。”
那名女子点了点头,娓娓道来。
原来,那名女子本是成都城一名普通商旅的妻子,后被其丈夫租给一山村汉子。此举名为典妻。这种行为在汉时并不罕见。《汉书·贾捐之传》记载:“嫁妻卖子,法不能禁,义不能止。”
典妻需要双方签订契约,写明租赁的时间、价格和其他备注事项。该女子本被其丈夫租给那山村汉子三年,但不幸的是,其丈夫在典妻的第二年病亡。
那名汉子遂为所欲为,待该女子生下子嗣后,又将其卖给同村一鳏夫,后又在同村内多次转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