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曾经(1 / 3)
刘爸一想也对,自己家里这情况也没什么好怕的,挣点钱在手里面比什么都强。
反正上面还有那么多人顶着,要处理也轮不到他家。
“五百斤可不少,我先去生产队把板车借来!”刘爸起身后,又对刘妈嘱咐道:“杀只鸡吃吧,免得等下拉板车的力气都没有,江岸那坡可陡得很!”
上次王正给的那三十斤布,刘英拿来拆开了按面积卖的,差不多卖到了三块钱左右一斤的样子,三十斤布赚了四十来块钱。
这么一算的话,那五百斤布就能赚五六百块钱了,在这么大一笔进账面前,一只两三块钱的鸡还是吃得起的。
听见杀鸡吃,姐妹几个都很高兴,当然最高兴的是年纪最小的刘丽,“吃鸡肉喽”,小家伙欢呼了一会儿,把剥开糖纸一头舔了一会儿的大白兔奶糖包好,说道:“留着以后吃!”
刘英看得有些心疼,想着王君口袋里那么多大白兔,不由得摸了摸小妹的头,说道:“吃吧,吃完了改天姐姐再给你买!”
刘霞看了看小妹手中的大白兔,笑道:“这么大方,给我买一支钢笔呗!”
“也给我买一支!”刘琴跟着说道。
“行啊,等挣钱了,都给你们买!”刘英大方的说道。
这反而让刘霞、刘琴两姐妹有些诧异了。
“姐,你是不是受什么刺激了?”刘霞问道。
刘英笑了笑,摇头说道:“没有,赚钱了该花的就花吧!不然赚钱来干嘛?”
刘家中午吃鸡肉,王正家中午则是吃炖猪蹄和红烧排骨。
这时代带骨头的会相对便宜许多,比如不带蹄膀的纯猪蹄,才四毛钱一斤,只带一点肉的排骨也是四毛,而纯肉则需要八毛,带骨头的肉看骨头大小六毛到七毛。
肥肉比瘦肉更受欢迎。
这在王正看来简直是捡便宜嘛,所以王正每次赶场都会买些猪蹄和排骨回来,让一家人大吃一顿。
开始王妈还说两句,自从上次王正回来就没有再说过了,这次赚了更多的钱,自然更不会说了,反而心安理得的大吃了起来。
“还别说,这猪蹄和排骨确实更好吃一些,吃多一点也不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