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试验(1 / 3)
“好像有智慧的样子,不知道能不能沟通?”庄晓毅摇了摇脑袋,把这奇怪的想法甩了出去。
还是试验技能要紧。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写的不奏效,庄晓毅换念的,依旧是无事发生。
“看来是这一条法条无效,试试其他的!”
庄晓毅觉得这一条没有生效,恐怕意味着,他对这个名叫清明路上的场景是没有物权的,虽然说什么解锁,他也可以自由进入退出,但他对于这个场景来说应该也是过客,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那敲竹诡拿柴刀敲竹竿,那竹竿都被砍得伤痕累累了,要是这场景这竹林归庄晓毅所有,那么他就有权利要求敲竹诡立即停止侵害行为,并赔偿损失。
可这写也写了,说也说了,并不奏效。
庄晓毅又从一叠纸条中挑了一张,是另一个法条。
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六条受到噪声侵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侵权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如法炮制的又是一顿如之前般的操作。
突然,在某个纸团打中敲竹诡的时候,庄晓毅感觉身体一轻,好像是宿醉的状态突然被清除了一样,他试着挥了挥手,速度竟然比平时快了几分。
耳边,敲竹诡的敲击声好像频率慢了下来,庄晓毅奇怪的看去,原来那敲竹诡挥的都带起残影的手臂,这会子却是被庄晓毅清楚的看到了动作。
还没等他再享受一下这畅快的感觉,那轻身的状态就迅速的消失了。
生效了!
而且,难道
民事责任难道是吸星大法?
是了,现实中的民事赔偿,不也是一方赔偿另一方吗?
庄晓毅茅塞顿开!
他记得刚才扔出去的是黄裱纸毛笔写的,看来这种组合是能够生效的。不过才生效短短的几秒钟,估计是侵权程度太轻导致赔偿责任太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