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节 整饬军备(2 / 4)
要说起来,在做军户之前可能有些人还想着自己没田没地,这突然间就分到田地成了有产阶段了,为国家出力是应该的。
但实际上仔细想想,军户确实是能分到几十亩地(视各地田地情况而定,2亩到7亩不等,有牛有房的挺好,也算是资产阶级了。但实际上,家里的重劳力被安排出去当了兵,几十亩田地的耕种主要就靠着妇人、孩子和分配的牛(是否分配牛、农具也要看当地官府是否“大方”了来耕种、收割。
而大明朝对军人的待遇非常苛刻,官吏的俸禄都是“米钞兼支”,还常常只能发五成,达官受到优待也只能发到七成。军队里克扣成风,普通军士连吃饱饭都成问题,哪有心思为国效力去拼命打仗?更不用说进行日常操演了,更是想都没人想的。
更不用说军户屯田义务还很重了,虽然屯田初期只是象征性收一点,比如洪武三年就“命内外将校量留军士城守,余悉屯田。其城守兵,月给米一石,屯田者减半,在边地者,月减三斗,民给农器,牛种”。洪武七年起,屯田税粮被定在“亩收租一斗”这个标准上。
但实际上可不是这么一回事了,各地摊派加上来,全国数据打平一下算可以算得上是每亩地三斗左右的租税。这个租税可比民户都要高出好大一截了,哪有我即要拼命打仗还要玩命耕种缴粮的道理?就算我想,也没有这功夫再来操练了呀!
虽然说军户不用承担徭役,这样算起来似乎比民户占了点便宜,可是拉高补低一看,实际上两者承担的义务差不了多少。更不用说,你出粮我也出粮,我出命时你在后面躲着了。
而到了魔鬼皇帝朱棣掌权时期的永乐朝,更是直接变了样。永乐二年时朱棣定下了每屯12石的标准,直接在洪武朝三到四石的基础上打了好几个滚。再加上各种摊派,实际上压到军户喘不过气来。
朱元璋曾经引以为傲的“吾京师养兵百万,要令不费百姓一粒米”到了永乐初年就成了官军的承重负担。
军官、勋贵对军屯田地巧取豪夺,肆意奴役军士。经过了洪熙、宣德再到正统朝,情况越来越严重。
永乐朝因为大肆清洗建文朝武将,对于军官侵占的案件不一定作得了准。但是宣德年间就有多起官军将领侵占军屯、私役军士的大案要案,一时朝野震动。
宣德五年五月时,行在后军都督上奏称“宁山卫指挥使李昭毁城楼以造私居,私役旗军,岁割漆二千手,办料豆八百石,科各所铜钱六千三百斤,占砂官军屯田百余顷,收粮虚卖实收一万余石,敛各屯子粒二万余石,减克军粮五百石,皆入己。军吏二人欲奏之,遣人追回,皆杖杀之,请治其罪。”
宣德六年二月时,宁夏左屯卫指挥使张泰上奏称“宁阳侯陈懋私遣军士二百余人,操舟三十余艘出境捕鱼,采木,为虏所执者十余人;又遣军士二十人,人给二马,赍银往杭州市货物;又宁夏各卫仓递年收粮,懋令治文书者不作实数,侵盗入己。有军士告懋自宣德二年至五,与都指挥阎俊等盗卖仓粮一万九千余石;又虚卖延庆等府通关计粮二十四万余石入己;又私役军种田三千余顷,夺民水利,岁收入杰,召商贾收籴中盐。又与阎俊等遣军挽车九百余辆,载大盐池盐往卖于西安平凉等府。”
一个指挥使,居然敢拆了国防工程用来给自己盖房子,贪污、霸占财产后还丧尽病狂到了自己把想要告发自己的下层军官都给活活打死。镇守地方的爵爷私役官军搞走私,还侵吞国库军粮,可见当时官军中普通军士的生活情况有多糟糕了。
再有宣德九年二月,山西行都司指挥吕整上奏参劾镇守大同参将曹俭,用官军盔甲跟塞外交换骆驼,私自打杀官军将士。
宣德十年九月,大同总兵官、都督同知方政参劾左副总兵、都督佥事曹俭隐匿军士、侵占军屯。
正统二年(五月,有人奏劾:镇守甘肃总兵、太监等官占据田亩、侵夺水利。
正统八年,军士张约等人发现庆王府强占鸣沙州等处1余顷军屯土地。
正统八年七月,镇守延安、绥德的都督佥事王祯上奏称据陕西左参政年富奏称‘陕西卫所官占种肥饶田土多至三四十顷。’
正统十二年正月,巡按四川监察御史严顾上奏弹劾“镇守松潘等处指挥佥事王杲擅役军造私室,占种人田园,又与都指挥佥事高广坐视番人杀虏官军,弗即率兵剿捕,请置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