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同门相杀(1 / 5)
“姐,你能帮我录个歌吗?”
有一天,林小雨对林妙妙说道。
嗯?林妙妙嘴巴鼓鼓嚼着东西一脸懵的看着妹妹。
“有个同学要参加帝都传媒大学的招考,需要一首主题曲,我写出来但是找不到合适的人唱。”林小雨直接了当道,自己唱倒可以,可她唱歌水平不高,顶多不跑调,娱乐无所谓,专门录制就不行了。
但她有个唱歌好听的姐姐,当然跟专业的没法比,不过录这首歌足以。
《起风了》这首歌的难度不算大,没有夸张的高音,没有炫技的转音,只因歌手那独特的声音唱出对青春流逝的感慨和怀念,才让这首歌那么深入人心,大家从歌曲里听到的是那名为悸动的初心和重返学生时代的向往。
现在出歌不光是为这短暂的学生时代所唏嘘,还有林小雨对自己这段日子所经历的事情做的总结。
接过妹妹递过来的耳机,听到存在手机里的原声歌,林妙妙慢慢停下了手里的动作。
五分钟的歌曲并不长,她却像听了一个世纪。
“你确定要我唱这首歌?”林妙妙放下耳机脸色严肃,“这是一首不可多得的好歌,如果像当初一样卖给音乐公司,能卖一个好价格,但如果是我唱。。。”
林妙妙的话没有说完,但林小雨能猜到,无非是宣传曝光不够,白瞎这首好歌,挣不了钱了。
“只是突发灵感而做,挣不挣钱的无所谓,而且不一定挣不了钱,我已经把版权注册完了。”林小雨笑道。
这个时代良好的版权保护让林小雨不用为歌红人穷的情况发愁,一首好歌如果被顶到各大音乐平台榜单上,平台想要持续拥有是要给版权人钱的,虽然不像公司那样给的很多,但保障生活费肯定没问题,而且有人想要商演翻唱的话同样需要给林小雨钱,这些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理论上林小雨可以把脑海里的所有歌曲编写出来全部投放平台然后坐等收钱,谁唱都无所谓,给钱就行。
但她实在是没空完成这种事,由于是独立制作,所以完成一首曲子所花的时间太长,就像这首歌她用近十天才编辑完毕,占用太多原本的训练时间,非必要她是不会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我有天梦公司一个经理的电话。”林妙妙想了想说道,她还是不想这首歌被埋没,由公司出面效果肯定更好,挣得也更多。
“不要!我不想再和那些老狐狸打交道,麻烦。”林小雨摇摇头,那种经历有一次就够了,别看上次自己好像挣很多,但肉都让人家吃了,除了那点持续的分成就再没有别的经济来源。
人家歌手随便去个商演唱一次《亲爱的》就大几十万到手,听说天梦公司正在为这首歌量身打造一部偶像网剧,到时候炒一炒流量不比她挣钱快?
永远都不要相信这些老牌公司的嘴,哎呦,不行不行,我们每年都在亏~不办会员都白嫖我们,可惨了都~啊呸!真赔钱早就撂挑子不干,还真当它们会为爱发电,想多啦!
“那就我唱?”林妙妙得到妹妹的肯定欢喜的再次循环起来,她确实喜欢唱歌,毕竟天天在家没事干,除了练练形体处理一些公事就是玩,真是枯燥的人生啊。
孩子?在林陨爸妈那儿呢,宝贝的不行,都不打算还了,俩人还商量要不生个老二?
因为涉及到姐姐的出境,所以林小雨也跟姐夫打过招呼,必要的尊重还是得有,林陨却不觉得这有什么,笑笑就随她们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