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禁军老大杨沂中(1 / 4)
三月二十六日,就在岳飞积极筹备军资时,噩耗传来,他的母亲姚氏溘然长逝。
姚氏曾在岳飞背上刻下“尽忠报国”四个大字,如果不是她,岳飞没有今天的成就,可就在岳飞要再度建功立业时,饱经苦难的她终于被病痛夺去了生命。
为人至孝的岳飞悲恸不已,哭了三天三夜,他本来就有眼病,几乎把眼睛哭瞎了,随后他上书朝廷,表示要去守孝三年,打仗只能暂缓。
不等朝廷的答复,岳飞就带着儿子岳云抬着母亲的灵柩,一路光脚走到庐山,亲自把姚氏埋到了一处山清水秀的地方。
接着,岳飞住进了庐山的东林寺,准备为姚氏守孝三年,实际是二十七个月,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
父母去世守孝三年,这是古代做官的规章制度,没有特殊情况必须执行,否则就是违法。
消息传到朝廷,宰相赵鼎急了,北伐没有岳飞,那不是开玩笑吗?他请求赵构对岳飞下“起复诏”。
守孝三年是制度,特殊情况下皇帝可以行使两种权利让官员回到岗位。
官员需要回家服丧,皇帝在接到他的辞官申请之后不批准,叫做“夺情”。对于正在服丧的官员,因为特殊情况,皇帝要求他重新返回岗位,叫做“起复”。
岳飞已经在守孝了,所以赵构要他回原来岗位,就要下“起复诏”。
赵构也是郁闷,你刚说的不负我,母亲去世虽然是大事,怎么着你也得请示一下我这个领导吧?我连夺情的权利都没有了?
但事已至此,赵构只得下了一封起复诏,火速送去给岳飞。
岳飞接到赵构送来的起复诏,便立刻回复了一封《乞终制札子》,希望能够为母亲服丧三年。
四月九日,赵构派出的使者团亲自来到了庐山,赐给岳飞一千两银子和一千绢匹,要求岳飞马上去赴任原职。
岳飞又写了第二封给赵构的回信《乞终制第二札子》,信中表示坚持要完成三年服丧。
赵构看到岳飞的回信后,于四月二十七日亲自提笔书写了第二道起复诏。
尽管是赵构亲笔书写的起复诏书,但岳飞依然请辞,并写下了第三封回信《乞终制第三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