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6章 给点阳光就灿烂(1 / 3)
后来张文在外经营公司的事被人举报,合资公司取消了对万佳销售公司的授权。
截止案发之日,万佳销售公司的销售金额为四十八万六千四百二十五元,获利十二万二千一百元。
“万佳销售公司这四十八万多的销售收入都是销售的合资公司产品吗?”方轶问道。
“嗯,万佳销售公司没有其他业务,只做合资公司的业务。全部业务都有正规发票可查。”张文道。
“万佳销售公司有多少员工?”方轶问道。
“只有一个会计,帮着开票报税。没有其他人。办公地址也是挂的虚拟地址,每年交五百元,是办理工商注册时代办帮着找的。”张文道。
“万佳销售公司的客户都是你联系的吗?平时客户都跟谁联系?”方轶问道。
“客户都是我联系的,都是合资公司的客户,平时他们要货会联系万佳销售公司的会计。会计会直接联系我手下的销售。万佳销售公司不需要开拓客户。”张文道。
“从开业至今,万佳销售公司经营了多久?”方轶问道。
“从去年六月底开始经营,直到合资公司取消授权,一共十个月。”张文想了下道。
“嗯,我们已经向公安机关申请了取保候审,估计这几天就会有信儿。你有什么需要我转告你父母的吗?”方轶问道。
“没有。”张文摇了摇头,然后说道:“麻烦您帮我解释下,什么是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我会被判刑吗?”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至于会不会被判刑,现在还不好判断,不过从你刚才的叙述来看,你未必构成该罪。”方轶道。
“那如果构成犯罪,法院会怎么判?”张文想了下问道。他想知道最坏的结果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之规定,如果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万佳销售公司的收入属于数额巨大,如果法院认定你构成犯罪,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方轶解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