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 美梦(1 / 4)
受伤的孩子终没有醒过来。
在深度昏迷了十五天后,失去了生命体征。
美芳一下瘫倒在地上。
她花尽了所有的钱,使出了全身的力气,可是孩子还是走了,而她的大毛,年仅15岁的大毛再也没机会站在她的面前,吃她做的饭,听她说话。
大儿子年龄满十四周岁到了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了十五年有期徒刑。
一夜间,美芳的头发全白了。
人们常说,不幸的人面对的是生命的残酷,幸运的人面对的是生命的艰难。
可命运对于美芳是残酷又艰难。
可这一切追溯至源头,所有的果不是因带来的吗?该怪谁?
人们在扼腕叹息,如果当初美芳不是嫁给凯,如果嫁给凯之后能对凯的花心防患于未然,如果能在孩子的成长中给予更加及时的心里疏导,会不会生活是另外一番景象。
然而,生命没有如果。
我们始终都有自己的认知缺陷。
就如此时,整个美芳一家陷入残酷的事实中时,自以为做为大儿子监护人的凯还在坐着他的美梦。
他从家出来后到了省城。
怕人认识所以到了远离家里几百公里的省城,还是因为省城这里有他熟悉的人或者能轻易地找到工作。
都不是。
而是,他听到他的老母亲说,有人看见翠霞带着个孩子在省城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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