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5章 条约细节、撞枪口上(2 / 3)
要么不附录,既然附录了,那大概率不会有什么“记录错误”。
夏多印象中七塔的形象还是偏正面的,他并不认为七塔会这般不智,现在他只看这本由塞汶顿议会委托奥法联合会代发的增刊就足够了。
而在精灵语的限魔条约原文中,开头和夏多预想的差不多,都是一套一套冠冕堂皇地理由,论述限制大型魔法活动的必要性,以及北地联盟的担当与决心,等等。
夏多简单看了一下,并没有放在心上,这些都是次要的,哪怕写得再美,最终还是要落实到具体的利益上。
说完了各种套话,接下来就是对利益的争夺了,哪怕是对着文字,夏多都能想象到耐色瑞尔在谈判中的不甘与挣扎。
既然谈限制大型魔法活动,那第一步,如何定义大型魔法活动就是一个重要的利益争夺点。
不能你说一个标准,我就一定要遵从,你的标准肯定是更利于你自己,而不利于我。
具体的谈判过程,夏多并不知晓,但从现在的结果来看,耐色瑞尔第一步就落入了下风。
关于大型魔法活动的定义,几乎和之前传出来的风声大体不差,主要就是监测涉及到魔网第十层的魔网震荡,有一次就算一次。
所谓的“算”,则是另一个标准,由精灵主神提供的监测神术决定。
神术说有一次,那就算一次,不服的话,可以申请由北地联盟派专员调查,另外神术除了判断“有无”,还会判断“有”的程度,也即大型魔法活动的烈度。
一国所分到的总份额,其实是每一次的次数乘上一个烈度系数。
条约中提到,耐色瑞尔、伊尔法朗、科曼索、叶尔兰、丹佐等五国,每国每年各有共计1000点的总份额。
相当于进行1次烈度系数为1000的大型魔法活动,也相当于进行1000次烈度系数为1的大型魔法活动,烈度系数起步就是1,没有上限。
毕竟一个普通10环法术,怎么也不可能和一个等价11环法术造成的影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