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四海盗(1 / 2)
李四海离开淡水城,回到了黄金城以后,马上颁布了私掠令。
私掠令第一条,为了防止海盗侵犯海商利益,允许私人建造三桅的大船,允许海商在南夷国购买船只,火炮,火枪,铅子火药,刀剑枪矛,弓箭等武器用来自卫。
第二条,如果遇到外国船只,没有获得南夷国许可经商的,船只货物人员一律予以扣押。只有证明自己没有海盗行为,以后也不会有海盗行为,并合法缴纳商稅的外国船只才可以通行。
第三条,外国的船只拒不停船接受检查,可以用武力解决。并且没收船只货物,杀死俘虏人员,必要情况时可以予以击沉。
第四条,罚没的财产三分之一属于国王,剩下属于全体船员,在缴纳属于国王的那部分以后,剩下的财物为合法所得。
第五条,所有在南夷国登记的商船都会受到南夷国庇护,所有船只在王国需要的时候,都要自备人员武器,听从王国的召唤。在必要的时候,王国可以征调船只作战,受损沉没会按价赔偿。
随着私掠令的出台,沿海各省府的船主纷纷驾船来到南夷登记。因为只有登记以后才能受到庇护,并且合法购买船只武器。登记过以后,只要见到外国船只就可以拦停罚款或者抢劫,只要给国王三分之一,剩下的就是合法财产。
短短的几个月,百吨以上的大船就过来几十艘。很多大船都藏起来几年,因为没人庇护,不敢开出来用。还有些是海商们的,因为天元帝国打击他们,海外小国敲诈他们,只有南夷国把他们当做自己人。
除了天元帝国和邓公,在东方拥有几十艘大船的国家和势力没几个。现在的李四海一跃而成为了东方海上的二流势力,宋百万都只能甘拜下风。李四海这一手空手套白狼,成功让自己跨过了海军弱小的初期。
除了这些大船,海商和熟练水手,沿海还有几家船厂也迁了过来,甚至能造三桅大船和火炮。南夷国的造船能力也上了一个台阶,以后终于不用缩起来过日子了。等这些船厂建好了,一次性可以建造十几艘几十吨以上的大船。
私掠令带来的好处还不仅是这些,很多中小海盗还带着船只和经历过刀口舔血的老鸟来投。他们不仅战斗力相当强悍,而且还带来了地盘和人脉资源。很多吴越两省沿海的村庄和海岛,就是这样成为了南夷国的一部分。
一支中等海盗也许只能影响几个县地方,一只小股海盗也许只能影响几个镇里。或许他们的地盘只有一个村庄或里镇,占据了一个几里十几里的海岛,不过累加起来也相当惊人。
这些海商和海盗多数都是实力不强的那种,手里有几艘大船就算实力雄厚的了。像宋百万那样的老牌海商和大股海盗,不到山穷水尽不会去投靠别人。
这些海商和海盗有几千人马,都被编入了海军,相当于团练或者守备营。每次出海都会有海军出人随行,一是要登记作战缴获,二是要参加实战,三是要绘制海图。
私掠令还附带一个开拓条款,就是鼓励去海外抢地盘。谁发现一块地盘,并且移民过去,就会成为当地的官长。所有参与行动的人,将会获得那里一半的土地,剩下的一半土地将属于国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