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 夺枪(1 / 6)
“灭神枪是个好东西,但本质是科技产品。既然是科技产品,就应当可以复制。”
“材料特殊,再产不易。”
“是不易,非不能!”
“确实如此。”
“既然这样,那就再生产几把。谁知道我们的敌人,什么时候就想通了,发现毁掉枪支比消耗子弹更有意义。”
“到也是。子弹消耗了,总能再有,枪支毁掉了,就难再有。这是他们的认知。神器嘛,能复制的怎么算神器?”
“典型的古典思维。”
“要的就是这种思维!”
“那就再来几把?”
“当然。”
“但可以先别说出来。”
“那是,底牌该藏还得藏,不然哪来惊喜。”
“那驭神甲也可以多来几件。”
“当然,只要拥有再生产能力,毁掉了又有什么关系?”
“尤其咱们是基于材料工艺生产的,就算是毁成废铁了,收回来炼一炼,还能用。”
“就是这话。”
“那你准备给谁用?”
“当然是自己人,当然是关键时!总得下了饵,钓几条鱼,才值得暴露。”
“回头还可以说,灭神枪本来就是两把。”
“这样他们就会继续努力的对付剩下的一把?会上当吗?”
“他们上不上当,看天,我们布不布局,看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