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 鹿之舞(2 / 3)
“我天天养鹿,已经闻惯了。”余皓往地上一躺,已经没了力气。
“山里的鹿和圈养的鹿,味道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我闻不出来。”
“你养的鹿,臊得很。”
余皓一时没听出来这话是不是在骂自己,前方茂密的芦苇丛里,传来了族人发出的“喔喔”的信号声,这是布豁人在捕猎时用来交换信息的手段。
“这鹿群不太大,我们把它们围起来再宰。”
前方就是一小段河谷,只要两三个人在不通过方向用喊叫声把鹿群往河谷的方向赶,其余人在河谷布下猎具,搭好弓箭,等待鹿群进入陷阱,就能捕获整个鹿群。
布豁人是天生的猎人,也是天生的战士。族人之间没有任何交流,几个人快速向远处跑去,利用喊叫声控制鹿群的移动。图雅等人作为埋伏的力量,在芦苇的掩护下,在河谷最狭窄的地方布下一大堆捕兽夹。
余皓粗略估计,鹿群大概有一百七八十只,如果全部捕杀的话,村里明年上交的鹿皮税应该就能完成了。
鹿群的头鹿还是那只通体雪白的雄鹿,但是它那对巨大的鹿角已经脱落了。
这时,头鹿已经注意到了周围的异样,它警惕地左顾右看,但是秋天的芦苇实在是太茂密了,让它难以查看到危险的方向。
“呜!呜!”
这怪异的声音肯定是危险的,要离这声音远一点。
自从上次被余皓自制的土炸药包惊走之后,鹿群一直在山林间游荡,不断沿途的部族猎杀,族群的数量也从七八百头缩小到现在的不足二百头。
“呜!呜!”
危险的信号从四面八方传来,但是除了头鹿,似乎绝大部分鹿群都未察觉。
头鹿带着它的部族往河谷方向走去,那里没有声音,似乎是安全的方向。
余皓在地上整理箭支,猛地一抬头,目光穿过芦苇丛的间隙,正好和那头雄鹿交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