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为了挽回一个语文课代表最后的尊严!(2 / 3)
握草,这手咋练的,师傅教我!
你为什么这么熟练啊喂
不是,到底发生了啥,我都没看清
刺猬是属于那种非常、非常、非常年轻的小家伙,在火堆里滚了一圈之后就基本算是半熟,用手就能把肉撕出细丝。
“这个都不能算是技巧,”凌迟说,“小时候家里弄麻雀啊、鹌鹑啊都是这个样,开水烫一下或者火烤一下,拿个筷子扎进肚子里一搅和一挤,除了心肝什么脏东西都要给带出来的”
我就tm静静的看你装逼。
主播小时候没少折腾刺猬吧这熟练度简直大师级
扯呢,东北那嘎达哪儿有刺猬?
喂!你怕不是对东三省有嘛奇怪的误解哟!
你们这些发底端弹幕的人真的很烦!挡视线了!
用到野猪的部分,肉质大多硬韧,加入刺猬肉后,还要给足火炖上一段时间。
凌迟趁机把可怜的大野鸡开膛破肚吊了汤,掐了3根参须子扔进汤锅。
弹幕一片骂骂咧咧,心疼之情力透屏幕,仿佛被掐断的是他们的吉尔。
凌迟完全不承认自己是在糟蹋好东西,
“这个鸡杂全都要放到沸泉里焯洗干净,煮熟”
卿卿自觉接过。
凌迟愣了下,冲卿卿摆出好大一个笑容。
他找出一只木盆给镜头后的观众展示,
“这个是昨天找到的芋头的叶片部分,当然芋头已经被我和卿卿蒸肉吃完了,很甜很糯。”
“芋头叶当然也不能浪费啊,昨天我就用草木灰水把它泡起来了。”
“你们看,水面上像是有一层膜对不对,很多气泡,证明泡在水里的芋艿已经酸了。”
“这种酸芋艿酸酸甜甜的味道是特别自然的,对我和卿卿这种调味只有盐的可怜虫来说,酸甜口味完全相当于一种奢侈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