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阿飞正传》(1 / 2)
目送李少红离开,王哲咳嗽一声便说道“故事以香江六十年代初期为背景,旭仔是一个放荡不焉,玩世不恭的浪子。”
林海听着故事,从一开始的漫不经心到后来的津津有味,每个角色对人生的不同态度以及故事中三男两女的感情纠葛就像在折射现在这一代人们疲惫的灵魂。
等王哲把故事说完,林海与一直旁听的林玲都没有说话。
林玲惊叹于王哲塑造了一个对于女人来说魅力无可抵挡的旭仔。
林海则是在想,这样一个好故事如果王哲没有好的剧本,他也要找人把这个剧本打磨出来。
打定了注意的林海抬头问道“是个好故事,你把这个故事编写剧本了吗?”
王哲点点头,在双肩包里翻了翻,拿出一个笔记本压在手下笑看着林海。
林海看着王哲的动作明白了他的意思,对他也不再有任何轻视。起身说道“你等等,我去拿保密协议。”
在林海的要求下连林玲都一起签了保密协议。
王哲要求签保密协议并不是因为怀疑林海的人品,只是他见过也听说过太多因为版权问题师徒反目,朋友翻脸,有的甚至因为一张图片都能打官司,利益当前,信任与感情有时候连一张纸的厚度都没有,签了协议就可以避免很多麻烦事。
接过王哲递过来的本子,眼睛一扫封面写着《阿飞正传》四个字,连分镜头都画了许多。
林海问道“我记得故事里并没有阿飞这个人物?”
王哲解释道“阿飞,飞仔,是六十年代对不务正业,无所事事的青年的一种称呼,旭仔就是阿飞,所以我起名《阿飞正传》。”
林海点点头不再说话,翻开笔记本认真阅读起来,当他看到旭仔对苏丽珍说“十六号,四月十六号。一九六零年四月十六号下午三点之前的一分钟你和我在一起,因为你我会记住这一分钟。从现在开始我们就是一分钟的朋友,这是事实,你改变不了,因为已经过去了。我明天会再来。”
这闷骚的对白完全挠到了林海的痒处,面对这样让他惊艳至极的剧本,就好想一只狼饿了三天,捡到一块肉,让它把肉含在嘴里反复咀嚼,回味,连吞下都舍不得。那边林海在为艺术痴迷,
这边的林玲也把注意打到了王哲身上,林玲自己有家小音乐工作室,这是她从大学毕业后不顾家人的反对,带着学校内培养出的优越感召集三五好友一起创建的,两三年下来,刚创业时的踌躇满志不再,社会给她上了残酷的一课,在学校内号称音乐才子的朋友写出的歌没人要了,刚培养出一点名气的歌手被挖角了,当初一起创业的同学也用各种各样的借口离去,就剩她因为不服气还在支撑,工作室现在只能接一点杂活度日。
林玲当然不会妄想让王哲来给她打工,她想的是把王哲拉到工作室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