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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湾寒水秋来瘦,一座石桥两重天。(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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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久没见了,今日便是来解你们这燃眉之急,西域动乱、外族侵略将至,山贼若趁乱四起,虽可得渔翁之利,但奈何唇亡齿寒,实不长久,大哥想了个主意,不知诸位可否赏耳恭听啊?”王绍安把那二当家从绳子上解了下来,他刚才所食的血肉可不是他身上的某一块部件。

话说王绍安小时候可不安分,放着好好的学不上,出去混江湖,在成为剑王之前,这清风寨的未来的少当家清飞扬便和王绍安玩得很是要好,再加上王绍安个人义气很重,酒量又很好,两人一夜之间便是相谈甚欢,滴血进酒,共饮一杯,此后便结为了异性兄弟。

“大哥但说无妨,兄弟怎有违逆之心?只是在路途遥远,大哥一路风尘仆仆,做兄弟的没有接见,良心实在是过不去,”请飞扬坐在王绍安的身边,但拿的不是酒店里的酒,而是酒店里的茶,酒后喝茶,是王绍安的习惯,也是多年来,他和清飞扬的默契。

想要改变别人的想法,那就必先拿定自己的主意,兄弟之间没那么多谨慎,王绍安给清小龙喂了一颗丹药后将他交给了清飞扬,示意没事之后,清飞扬将自己的弟弟交给手下好生照顾着,而王绍安便开始不紧不慢、一字一顿地开始说了起来。

“真怀念啊,望着这青山绿水,就好像时间不曾流逝一般,好像我们才刚刚认识、刚刚相识,没想到,长大就是一件这么快的事情啊?一下子就有了这么多的物是人非。”王绍安没有直接说事,而是先说了说这些年的变化。

“是啊,大哥,你有所不知,家父前几年把寨子交给我之后还叹息不止呢,也就是在那之后,五天之后就过世了,我当时觉得天都要塌了,俺没有娘,从小到大都是我爹带着我长大,说起来不嫌害臊,一个混江湖的在路上碰着大一点的狗都会害怕。”清飞扬也没有觉得身边的属下碍事,便是坐下和王绍安唠嗑。

清飞扬见和王绍安吃起了饭来,便吩咐小弟们都先回去歇息,只留下几个重视的小弟陪着他和王绍安一起吃饭。

“不过大哥,你在京城里的生活怎么着也比我们过得好吧?”清飞扬边吃着酱蘑菇边说着。

王绍安喝完了手中的茶叶,旁边的下人过来又续上了,然而见那下人不是谁,正是自己的妹子席语晨,也不用给清飞扬介绍,因为这三人本来就认识。

“主子,明天还要赶路呢?”席语晨把茶壶放到一边,站在王绍安的身边毕恭毕敬地说道,平时她是不这样的,而且王绍安也不让他这样,这只是在外人面前撑排场而已。

清飞扬停下了手中的蘑菇串,看着席语晨和王绍安在一起的模样,果一个郎才女貌、金童玉女呀?看着大哥现在这般幸福美满的家庭生活,清飞扬一下子便觉得自行渐秽了,他没什么才能,从父亲那里结果家产之后,寨子几乎年年都在走下坡路。

但俗话不是说聪明是一种天赋,而善良是一种选择吗?王绍安身边可不缺聪明的人啊,之所以跟清飞扬认识,一是以后自己需要属于自己的势力,二是这个势力能够足够听从自己的指挥,清飞扬的善良大多表现在兄弟情谊上,所以和他交朋友只赚不亏。

这样说的好像王绍安很功利一般,但其实不是,清飞扬跟了王绍安,从未来的记忆碎片看,他并不是跟错了人,而王绍安也没有选错人,要知道,人的势力到达一定阶级了,其实看待下属的能力就不在那么重视,因为上位的人肯定不少,但王绍安,他只养忠诚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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